总工会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XX总工会、XX税务局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现就五原县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五原县总工会与税务部门就工会经费代征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和沟通。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代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税务部门征管制度完备、征收措施得力优势,把依法征收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社会对工会经费法律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经费代征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部分工会经费的繳纳义务人没有认识到缴纳工会经费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会经费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财力保障,其主要用途是为职工服务.开展工会活动,进而激励职工工作活力,推进企业发展。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季节性较强的企业瞒报、少交甚至不交工会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如何提高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全覆盖和收缴率
工会经费的收缴主体是工会,提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收缴率,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征管措施办法的拓展上,现代服务体系的建设上,加大应收尽收的力度上;应该在政策宣传、源泉管控、刚性执法和工会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精准发力。
(一)在政策宣传上精准发力
和税法宣传比,《工会法》的宣传无论广度、深度,还是力度应当说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权力主体的工会应当成为《工会法》宜传的主力军,要把宣传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非公企业,缴费意识淡薄的企业。宣传工作要常态化、社会化;宣传形式要多样化、鲜活化;宣传内容要强调针对性、突出实效性。特别要注重在深入企业开展扶贫帮困的同时,不忘《工会法》的宣传,使之做到政策宣传一户,思想提高一户,缴纳承诺一户,收缴入库一户。作为代收部门的地税机关要紧密跟进,进行工会经费申报缴纳秩序、方式等方面的辅导,使经办人员熟练地掌握用人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有关法规制度。
(二)在源泉控管上精准发力
提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收缴率的根本措施是实现源泉控管。一是要建立政府主导、工会主管、地税代收、社会监督“四会一体”的工会经费控管体系,真正把工会经费的费源控管好,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大工会经费申报缴纳审核力度,对申报税收而不申请工会经费的缴纳义务人坚持不予受理,退回重新申报;加大完税凭证的使用力度,地税机关不得使用非税票据代收工会经费,必须一律使用完税凭证,使《工会法》的法律通过税收票据得到具体体现。加大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在申请法院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前的管理力度。工会应结合自行职责出台相应措施,建立诚信档案等次制度,对拖、偷、逃、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分等次记入诚信档案。必要时采取措施,把拖、偷、逃、拒绝缴纳工会经费降到最低限度。
(三)在执法刚性上精准发力
一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严禁收人情费,关系费把代收工会经费的权力紧紧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部门监督、特邀税务监察员监督的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社会监督。二是工会、地方税务局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自由裁量权制度,规范减免程序、审批额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工会、地方税务局要下发文件,督促各地清理与《工会法》相抵触的文件,有效整顿工会经费的收缴秩序。四是由于现行工会经费的征收方式属于一刀切的方式,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因此,必须赋予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方式的确定权,如核定征收、附征等。
(四)在协调配合上精准发力
工会是工会经费收缴的权力主体,地税是工会经费的代收主体。两者之间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达成一家人、一件事、一个目标、一起尽力、一同推进的共识。一是要在新的形势下共同研究出台新的激励措施,激发地税干部收缴工会经费的工作活力。二是要鼓励创新精神,设立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创新成果奖,以创新来推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收缴率的提高。三是要及时协调解决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矛盾。要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家族企业工会和建会筹备金的全额收缴,要深入思考这些企业的工会主席如何从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突破地税代收工会经费难的瓶颈。
三、企事业单位不缴和少缴工会经费情况
县总工会对企事业单位不缴和少缴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清查。从2013年到2019年3月份地税代征企业数逐年递减,从2013年的152个、2014年的150个、2015年的111个、2016年76个、2017年56个、2018年36个到2019年3月份的30个。代征金额也是逐年递减,2013年1497692.06元,2014年2049787.92元,2015年1560323.81元,2016年1042220.05元,2017年690443.53元,2018年609159.61元,2019年1-3月295609.18元。
四、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在实行税务代征经费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税务代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虽然工会和税务部门建立有联系会议的工作平台,但还只是停留在签订代收经费协议层面。税务部门虽能职责范围内履行所签合同,但对整个经费收缴情况而言,税务部门也还只是停留在履行收缴合同上。工会经费委托收缴比例,代收成本费,审计补解入库难题,信息资源共享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工会经费收缴的扩面增量挖掘潜力工作,还需工会和税务部门的紧密协作关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二)工会经费代收的制度措施还不健全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工会自收取经费方式的改革,但相应的制度和揩施还不是健全,制约了代收经费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收缴不严格,随意性大,经费收缴覆盖面收缴率过低。二是对未建会工会收取“筹备金”标准不一,对困难企业的减、免、缴政策掌握不准。三是审计补解缺乏力度。四是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不能到位。
(三)代收经费的管理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线长面广,需要调整和理顺缴费单位、税务部门工会及工会内部之间的关系,收缴方式发生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工会内部对经费收缴方式改革也出生改变,认为实行经费代收堵住了自收经费路子,失去了自主权,经费收缴的多与少全交给了税务部门,可一托了之,对出现的问题调查,不研究,不协调。二是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数据不能及时共享,由于工会财务办公现代信息化水平不高,工会上下级之间工会和税务部门之间未能实现联网,信息无法及时交流和共享。
五、加强税务代征经费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强化在党的宣传部门领导下,大力宣传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的重大意义,宣传税务代收对促进工会工作制订和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工会组织,税务部门,缴费单位三方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引导形成依法申报,依法收缴,依法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面对收缴方式的改变,工会干部应该认识到这是壮大工会财力,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有力措施。面对良好的税务工会经费的良好机遇,应彻底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以往的工作方式,以加强工会组建为基础,维护职工权益为主要内容,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税务代收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三)坚持依法收缴,应收尽收
委托代收工会经费及筹备金,要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对以建工会组织的单位,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基层工会经费,并按规定比例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应由向企业收取转变为向企业工会收缴。对未建工会的,要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企业收工会筹备金,待建立工会组织后按规定返还留成工会经费。在征收过程中要力求经费收缴坚持一个政策,一视同仁,不能随意减收,免收或缓收。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全力
工会和税务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工会要主动履行征收主体职责,全面掌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组织情况,摸清底数,工会审计要加大力度,地税部门要加大对工会经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企事业单位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工会和税务要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对经费有少缴、漏缴企事业单位及补缴经费问题要达成有效共识,堵住工会经费及筹备金收缴的漏洞。
(五)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只是收缴方式的调整,并没有改变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原则,相反在这种代收的情况下,工会的责任反而更大,不能以委托了事。应加强对代收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帮助困难企业开展好工会工作,解决好在上缴工会经费逐年增长。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不到的问题。同时这也是对工会干部提高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做为工会干部就应加强把握税务代收全局能力,提高统筹协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适应代收工作需要,在不断完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机制基础上,推动工会经费收缴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2022102622 总工会关于对代征工会经费征缴情况汇报材料.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mmgw.top//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5641.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