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分享,直接下载即可。
XX教育系统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提高网络与数据安全突发性危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保障网络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单位)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第五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件,是指因自然或人为活动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等紧急事件。
一、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划分为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地震、台风、雷电、火灾等),事故灾难(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和人为破坏(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渗透等破坏活动。
二、事件分级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局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本市教育系统的控制能力,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局性瘫痪,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某一部分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社会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社会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社会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组织体系
成立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蒋莉兼任组长,姚益谋、张慧慧任副组长,成员为陈秋兴、章潘彪、金源、黄海燕、黄柏洪。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应急大组。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决策指挥。
市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应急大组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组成,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名单根据工作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公布。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告知办公室和教育技术中心。
第七条职责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责:研究制定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办公室
(1)负责应急期间交通、电力、通讯、后勤等保障工作。
(2)负责应急期间重要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