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创新平台,各孵化企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广东省、珠海市及华南理工大学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压减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办公事务管理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
1.倡导无纸会议模式。凡是需要提交我院院务会议讨论审议的材料,包括Word、PPT、PDF等格式的文档、图表、图片等,一律提交电子版,原则上不再采用纸质版。若有特殊情况确需打印上会材料,须先征得综合办负责人同意,但必须严控数量、双面打印,且不得打印彩色版,不得使用铜板纸等高档纸张。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业务会议参照执行。
2.节省打印复印用纸。各单位内部使用的各类材料,能不打印的坚决不打印,必须打印的应双面打印。向我院提交的各类请示、报告等,应双面打印,并合理设置字号、行距、页边距等。各类简报、通讯等原则上只发电子版,不发纸质版,不印彩色版。各类宣传材料,原则上采用电子版,减少海报、横幅、展板等的使用。
二、加快形成简洁型会风
3.切实减少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减少开会频次,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倡导开短会、开有用的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重复、可开可不开的会;能线上开的会坚决不线下开,能合并开的会坚决不单独开,能发通知解决问题的坚决不开会。
4.有效降低会议成本。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一般在院内召开,确需在院外召开的,须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后,并多家询价,按最低价格确定。新冠疫情未结束前,不得在院外组织会议和培训。严控用餐和住宿标准,严禁提供烟酒,严禁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加装照明、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等。
三、积极做好节能工作
5.做到节约用电用水。白天办公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灯可不开的就不开,能少开的就少开,长时间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照明灯,避免“长明灯”现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非工作时间应及时关闭空调。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6.加强办公设备管理。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及时关闭不用的电器设备,避免“长待机”等情况。各单位要结合科研、生产安排,加大对高能耗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避免长时间空转造成能源浪费。
四、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7.各单位要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硬化各类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预算约束。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
8.各单位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依规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工作开展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院内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各部门、各平台及全体师生员工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即日起将行动落实到位,并以点带面,从严控制好办公业务经费、“三公”经费等各项支出,全面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我院将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严肃问责。
请各孵化企业参照相关“过紧日子”的精神、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运行和管理,减少浪费、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0年5月13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下大气力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重大战略、重要改革和重点领域。2019年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并尽可能加大压减力度。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开展课题、规划编制要报同级政府研究同意,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无实质意义、对项目报批和资金争取无实际帮助的课题、规划等一律取消。严格控制新增编外人员,未经批准的新增编外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资金。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对无概算或概算未经同级财政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对超概算且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不得追加安排预算资金。切实落实部门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上限和依据。
二、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硬化预算约束,除另有规定外,2019年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市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9〕10号)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管理。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通过内部调剂、盘活存量等方式解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格落实国家各项降费政策,按照收费目录收费。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
三、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执行中不再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展会、论坛活动应积极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经费,规范展会、论坛等活动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赴有关“热门”国家和热点旅游城市访问团组,严格规范团组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完善单位内部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原则上未达报废期不再安排公车更新,公车报废更新要事先制定计划、安排预算,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更新车辆不予追加安排资金。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不得放宽租用条件变相增加保留车辆,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除另有规定外,公务接待不得报销各类烟酒费用。
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所属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业务实际和项目管理需求,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六、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做好政务公开,让企业和居民明明白白缴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公开新增资产配置、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分布构成及变动情况。进一步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对外公开。
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着力强化内控管理,要按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8〕103号)等文件规定,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标准、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积极配合审计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把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9〕36号
稿源:市政府办公室2019-11-2510:45:0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等决策部署,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过紧日子有关精神的实施意见》(沈政明电〔2019〕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
1.坚持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提倡开短会,开有用的会,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减少边远地区领导同志集中开会数量。
2.各类会议应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召开三、四类会议要强化内部管理,建议开短会,原则上不安排食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参与和赞助各类庆典、节会、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
3.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不安排宴请,不得提供烟酒;除一类会议外,如需安排用餐应尽可能在单位内部食堂。半天以内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4.参会人员以在沈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我市以外地区召开。一、二类会议本地参会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专项报批。三、四类会议无外地人员参会或有外地人员参会但外地人员当天可返回的,不安排住宿。严格控制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5.应选择单位礼堂、会议室等内部场所召开会议;单位内部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应优先借用市民服务大厅等单位的内部礼堂、会议室等场所,以上条件无法满足需要的,选择党校、大中专院校礼堂、市图书馆等性价比高且具有公益性质的场所召开会议;确需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会议承办单位要通过多家询价、磋商等方式,按照最低价格确定;不得在各种旅游度假中心、国际会议中心等高消费场所举办会议。
6.应当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