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大石街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江干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
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龙华街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龙山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攀枝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沙溪镇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嵊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思路
石径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水东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玉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昌图县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果总结
合山市委政法委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贺州市扶贫办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江南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柳北区民宗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柳城县公安局2020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龙湾区发改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隆安县民政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隆安县水利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南宁市体育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青秀区住建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融安县公安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鱼峰区人民法院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结
昭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大通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将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组织4次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以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宣传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季度安排宣传工作要点,专题上报法治宣传工作小结,在重要普法责任时间节点开展水运、公路、道路运输等领域的法治宣传,依托网络媒体、现场宣传、宣传栏等方式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效果,在“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先后悬挂法治宣传横幅13条,更新标语6个,制作展板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5条,开展大走访活动6次,组织骨干参加“芜湖普法之声”进行涉路行政许可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召开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为全体职工每人购置1本《民法典》和相关辅导资料,制作的“拒绝霸座”民法典宣传视频入选“法治芜湖”微信公众号上播放,获得好评。三是在全系统内先后组织三期法治骨干工作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即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员法治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水平。四是专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印制宣传单、宪法知识测试等活动,积极强化宪法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工作开展。一是制定下发了《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2020年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成《芜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过渡方案》合法性初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征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素材的通知》要求,逐条比照梳理,提供了2018-2020年法治培训情况、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等相关材料,展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根据《关于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时序进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深入开展。二是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按照《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双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据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天双公示”工作,截止到12月份,交通运输系统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76例,行政处罚信息402例。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重点行业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公路、道路运输、水运等方面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到12月份,共精检车辆4370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8台(其中车货总重超75吨或超100%以上车辆21台,百吨王10台)、卸载超限部分货物总计2129.15吨,交警扣分381分,交警罚款总计3.58万。共检查出租车6654多辆,累计对61台非法网约车和“黑头车”实施行政处罚,有力保障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港口生产经营及水路运输持续监管,查处违章船舶并责令整改50余艘次。省交通运输厅扫黑办先后2次来芜湖督查,对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
(四)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要求。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暨开展民法典涉及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清理交通运输领域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建议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评估验收指标,芜湖市交通局全面梳理总结“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深化“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一是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全省执法案卷评查,市交通运输局参评的两份案卷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会上进行介绍;10月份在省效能办组织许可案卷随机抽查中,我局一份案卷被评定为满分案卷。二是参加全省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8月,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的“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案例作为芜湖市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在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徽省行政执法十大事件评选活动中,我局上报的“杨世平党员工作室”被列入年度优秀项目推介上报至省委依法治省办,参选安徽省十大行政执法十大事件。
(六)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止到12月份,共受理市信访局转、交办群众来信来访共30件,信访事项受理率100%,按期回复率100%。其中重点督办许彩虹信访诉求案件,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原告4件撤回,2件败诉,1件被市中院驳回。坚持每月梳理上报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工作当月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将“船舶资金标准化”、“挂靠出租车主,要求经营权、车辆产权两权合一”、“出租车运价调整”等3项挂牌督办的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点,主动对接协调各级各部门化解重大风险点,并于10月份全部销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效果的成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部门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切实推动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2020年,大石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依法治街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任务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为推动我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我街成立了大石街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办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事项落实。实行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我街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督办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二)坚持优质服务,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推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五个一”社会治理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集成服务”、“照前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预约办事”等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开设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群众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群众关心、政府关注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切实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力保障政府诚信和国家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共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对我街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单位证明事项逐项分析,提出清理意见,公开取消该证明事项。
(三)坚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党工委、街道办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进一步完善街政府会议程序,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全面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律师顾问团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顾问使用和管理,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推动我街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我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全面调查摸底我街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报送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结果网上公示、执法数据网上统计、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为主导,法律顾问等参与的法制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聚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到位,不推诿、不缺位。着重建设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和流程信息化,体现行业特点的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投诉举报等制度,成立大石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五)不断优化政府内外监督体制机制,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提效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时刻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邀请人大工委领导及政协工作室领导参与街道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听取人大和政协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司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依法按时参加行政诉讼的答辩和提交证据,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统计表,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写作,按时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区长专线投诉案件,按时回复投诉人,积极回应门户网站上收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与我街有关的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对舆情进行认真研判,依法处理和回应,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六)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
精心规划,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网格,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建立以街人民调街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主阵地”,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体系。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调解专家库,不断充实调解专业力量。
(七)全面系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全面推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突出街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定期召开专题学法讲座,学习《宪法修正案》、《国家安全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积极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工作亮点
(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成立大石街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强网格力量,建立“网格长”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等资源和职责下沉到网格,实现“一员多能”。现我街划分20个村(社区)级总网格和167个基础网格,大大加强了防疫工作与人口普查工作进度的落实。
(二)成立大石街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组建“暖企”法律服务团队。聚焦“六稳”“六保”,出台《大石街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4小时在线为我街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处置重大应急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1个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成立运行。其中,1个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被定为示范单位。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行政管理水平仍有差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涉诈骗和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形势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等。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在新时代将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推向深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责任。
二是整治社会突出问题。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五类车”治理,营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
三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街道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深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始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贵德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批制度》《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归口管理、申报审批、支出程序、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等,切实提高了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工作、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政务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效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公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1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整合行政审批事项5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2项。此外,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工作,及时在青海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行政许可“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纳入该平台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为396项,一网通办比例达85%。
(三)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贵德政府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领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在贵德政府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新闻报道、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政府文件、政策法规等信息3280余条。认真做好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答复工作,积极应用“12345”民生服务热线、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共处理答复书记、县长信箱留言12条,群众来电2017次,信访件66件。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公开等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公布行政复议决定书1件。
(四)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信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印发、清理、报备等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清理。截至目前,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规范性文件第四次清理结果,予以废止和实效的7件、予以修改的1件、继续保留的8件。
(五)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两会”召开后,县政府迅速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3件、办结49件,办结率为43.36%;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4件、办结21件,办结率为61.76%。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德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办公室集中学习、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等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水平不断提升。此外,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参加“法宣在线”各阶段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2020年,办公室26名干部职工全部通过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二是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办公室主题党日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共开展法治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横幅10条。同时,深入联点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鼓励村“两委”班子负责人主动承担村级法治宣传员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把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中,切实提升办公室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依法履行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职责,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二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报备工作。三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四是提前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规划,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努力营造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按照强基层、提能力、促融合的工作思路和优服务、严监管、控风险的工作总基调,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汉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继续做好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工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足职能,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印发了《市局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并从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职责、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确。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在贯彻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了市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汉中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注册登记、电子商务、商标等市场监管领域34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一律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予以纠正。四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部门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在全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工作的通知》,重点防止和纠正重复执法、过度执法以及过罚不当等乱作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法治思维和能力得到加强。一是市局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关于建设高水平法治陕西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线学习,市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83.37分。全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我市参与人数3500余人,平均分居全省第一。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七五普法”自查工作,向省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报送了《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三是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并接受了执法监督和人大代表专题询问。办理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改进执法方式”等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建议31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完全满意。四是坚持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药品安全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发放有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如期开展。制作各类宣传展版130余件,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推进顺利。2018年中办、国办和总局关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指导意见印发后,我局先后多次向市委政府和编办汇报争取,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今年4月,《汉中市市本级和汉台区、南郑区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明确市本级组建副处级建制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区、南郑区组建正科级建制的汉台大队、南郑大队作为市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另外还在市局开发区分局加挂“汉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其余9县均组建副科级建制的县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与县局实行“局队合一”模式。全市177个副科级建制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重新组建,作为县区局的派出机构。截止目前,全市11个县区稽查执法大队均已挂牌,除3个县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等待编办批复外,其余8个县区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
(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加力,市政府成立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委、市政府将重大专利案件完成情况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市场违法案件636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8件。先后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14个,先后查处了吴某销售侵犯茅台、五粮液商标权白酒案,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已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逮捕和移送检察起诉3人。还查办了涉案金额达2.66亿元的特大销售非法卷烟制品网络犯罪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打掉1个涉及全国20多省市特大销售非法卷烟制品网络犯罪团伙。
(五)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今年初,我局在全系统对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其中,重点强调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为此,市局机关调整充实原工商、食药监法规稽查负责人员2人到市局法规稽查科,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协助分管副县级干部均具有多年从事法制、稽查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据统计,全市系统共开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96件,建议纠正11件、建议补充调查14件。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2件、行政应诉4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6期15件。
(六)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全市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已将所属14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暂未划转移交的3项许可事项和总局授权、省局委托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正在按省局和市职转办、审改办要求做好承接延续工作。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工作的通知》和《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时限压缩至15日以内,食品生产许可承诺制改革迈出积极步伐,3月初全省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同时对非承诺制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批时限、审批材料进行进一步精简和压缩。
(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试点探索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产业园区发展工作机制,梳理并公布服务园区企业55条事项清单,倡导企业遇事找“领办人”,向企业发放《服务园区企业连心手册》10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00余件。在此基础上,就市场监管领域服务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推行“一平台一品牌”工作新模式,建立了“套餐式,零距离”政务服务新模式。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最大限度简化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审批工作流程,将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在全市开展了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共排查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1961个,审查政策措施文件878个,废止4个。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我们联合人民银行举办了“三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会,建立了银企对话交流的平台和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股权质押,帮助104家企业融资42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4份,帮助企业融资5.44亿元。在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严峻形势下,新登记市场主体27188户、其中企业7318户,同比分别增长6.3%、17.24%。
(八)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和聚集性商业促销活动的通知》,迅速开展酒店宴席、农村集体聚餐劝退取消和聚集性商业促销活动管控工作,出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五必须”“两个主体责任清单”,在全省率先推行低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告知承诺制,为食品行业有序恢复经营提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关闭各类活禽(畜)交易市场43家,劝导推迟取消酒店宴席、农村集体聚餐4258起、10万余桌,紧急部署全市51家电梯维保公司对8000多部电梯进行规范消杀处理,有效降低了疫情蔓延扩散风险。发动市内13家重点药械经营企业加强物资采购,在疫情最吃紧的关键时期采购各类防护口罩450万只,医用防护服2.2万套,消杀用品101吨,协助3家企业转产消杀用品和防护物资,引进6家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及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户汉中,有力缓解了疫情防控物资供给紧张的局面。制定了《汉中市场监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部署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核查、清理工作。
(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全面推开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市级层面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市、县两级对各部门各层级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统一启用了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截止目前,平台入库执法检查人员4192人;建立检查对象子库999个,导入市场主体28.39万户;建立并公示部门抽查事项1403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40项。全市已公示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495个(市级部门94个,已执行79个;县区部门401个,已执行324个)。各县区联合抽查71次,市级联合抽查18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减少了多头重复检查,提升了监管效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制队伍尚不健全,市局机关、县区局法制人员普遍较少,且兼有其他职责现象比较普遍,难以满足不断提高的依法行政要求。二是法制工作人员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还不足。三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制监督,通过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专业人员在行政决策和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积极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标兵创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稽查能力水平。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为契机,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稽查能力和水平。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引领作用,将我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局重点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入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政府公信力,全力打造良好的政府法治环境。
一、2020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我局成立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作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坚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每年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领导班子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完善法制审核、信息公开等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制订实施《区发改经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区发改经信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区发改经信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签约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由专业律师为我局开展规章制定、行政诉讼、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三)狠抓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建立学法制度,坚持抓好法治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区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竞赛,充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我局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办事窗口以及各类会议活动,宣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依托“江干发改”微信公众平台及我局公示栏,线上线下及时推送信用建设及防惩统计造假相关法律规定,深入解释法律要点条款及注意事项,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我局坚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为巩固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江干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生成决策试行办法》(江工审改办〔2019〕1号),着力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有效提升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性。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坚持运用法治化方式,牵头开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围绕政务氛围、法治环境等五大类工作任务,我局牵头制定《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第一区的实施意见》,持续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顺利实施,全面征集梳理与条例相悖的文件清单、配套性文件清单和改革举措等,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要求各部门按程序修改或者废止。
(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始终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模式,2020年制定拟定《杭州市江干区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江干区信用联合奖惩实施领域及联合奖惩清单(征求意见稿)》,从总体要求、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格局、丰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注重奖惩对象权益保护和保障机制等六方面对明确我区信用联合奖惩的工作要求、运行机制和规范要求,形成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落实的良好工作闭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定《江干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等级管理目录》,定期归集各部门上报的社会主体信用信息上传至市平台,并为部门和社会主体搭建信用数据查询渠道。2020年以来已对1000多家企业法人应用信用评价和应用记录,对不良信用记录主体限制获得相关资格。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江干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专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公开统一规范的精细化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定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名称、批准方式、项目负责单位、施工单位等清单内容;推行阳光行权,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探索采用APP、短信、纸媒等方式,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和关乎群众的民生政策。
二、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标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内容设计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普法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政务信息推送需要更加及时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
三、下一步举措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针对新形势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形式。依托“江干发改”微信公众平台,精心组织普法知识竞赛等线上趣味知识竞赛,对答题正确率高者设置小奖品,广泛发动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提高企业群众对普法内容的知晓率。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研究江干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财务信息、惠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新型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三)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计划制定《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形成江干信用监管的创新模式机制,年底要求各部门上报应用成果和典型案例。
(四)优化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开展项目审批承诺制推广工作,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金湾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珠金府[2020]22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通过金湾区政府网站将我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文字图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
(二)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我局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2019年我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我评查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经市应急管理局考核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分为97.50分,排名第一。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质量明显上升。
(三)坚持“双随机”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使用广东省执法信息系统规范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执法检查行动中坚持公开公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实现阳光执法,截至目前我局“双随机”抽查企业78家次,占比达100%,已成为执法检查主要方式。严格落实《珠海市关于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266家规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真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开拓创新工作思路,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助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执法文书,并就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等。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为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听证、复议、诉讼的相关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一)规范办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了《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0年1-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29宗,其中监督处罚案件25宗。行政处罚金额113.322万元,其中监督罚款56.422万元,同比上升37.58%;事故处罚4宗,罚款金额56.9万元,立案数、处罚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3.3%、28.2%。截至11月底,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宗,同比下降53%,共造成5人死亡,同比下降61%,直接经济损失305.1万元,同比下降43.68%。
(二)推进省执法信息系统使用,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启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在我区的全面铺开应用,指导各镇运用新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和立案处罚工作,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执法,通过指导执法人员运用系统制作相关文书,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全区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89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06家次,共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法文书4697份,查处隐患2078项,已完成隐患整改1933项,整改率93%。制作《现场检查方案》1339份,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92份,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697份。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学习教育,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根据《珠海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区共发送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及相关温馨提示7万余条次,派发安全生产宣传单3万余份,派发“安全生产月”小礼品4000余份,播放张挂安全生产宣传片、宣传标语1万余次,在全区21个村居、300多家企业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7场、征文比赛1场、知识竞赛1场、短视频制作大赛1场,全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02场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结合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据统计,辖区561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29个;63个社区(村)、物业公司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74场次,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409次,举报安全隐患12个,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204场,参与7210人。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30场,参与人数2055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47场,参与人数3648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66场,参与人数17756人次;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640场,参与人数20345人次。努力实现群众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质的转变。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金湾区关于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的活动方案》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已于7月15日前完成学法考试平台的网络学习,8月31日前已全部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度学法考试,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结合实际对辖区企业进行《民法典》的宣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和督促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制定《金湾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学法、普法执法、工作亲手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印发《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雷州市2020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
(二)强化疫情防控,全面履行民政职能。我局以对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落实制度保障。疫情发生后,我局先后印发了《雷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雷州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雷州市民政局疫情防控期间返雷入雷人员管控工作预案》等文件,建立了严格规范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制度。二是积极协调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共632人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正常。三是充分做好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调配及自筹一批防护物资,包括口罩12350只、消毒液1030瓶、防护服54套、0.8%氯酸钠溶液200公斤等,全力保障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需求。
(三)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增强法治思维。我局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普法用法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增强法治工作理念。加强对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举办民政业务知识培训班2期,参与培训达150人次,促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在民政系统开展“我读民法典”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促进民法典在民政领域全面实施。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更新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雷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配套制度》《雷州市民政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内容完备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审查。今年以来,我局未以市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雷州市民政局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五)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规范防疫物资和资金的捐赠、受赠和管理使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联合市慈善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接收到的资金,根据捐赠者意愿,交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使用或拨付到受赠单位,以确保捐赠款物尽快使用。市慈善会定期将接受捐款及发放情况上报湛江市慈善会,并配合湛江市慈善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收支公开透明,使用合规。二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今年共有9名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证,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通过雷州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并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四是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2019年度工作报告检查,对不参加2019年度工作报告检查的12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完善信访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认真答复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今年来共收到群众信件8件,已办结7件,接待群众来访26批56人次,受理有关诉求4类21宗,已办结19宗。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12月,我局举行民政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和“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了《雷州市民政局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和《雷州市民政局“普法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进我市基层社区,走入人民群众。结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印发1000份社会救助、孤儿保障、养老服务、残疾人困难补贴、村级换届选举等民政政策指导手册和宪法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200余次,调动群众参与宪法宣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有些依法行政制度机制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健全机制、创新管理、规范执法、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部署,龙华街道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
(一)健全决策机制,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关利益的公共政策,我街道均向利益相关人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或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预判,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大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理合规。为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我街道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和先决条件,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议过程作为重大决策的根本原则,重大决策上会前由街道司法部门联合街道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上会。通过聘请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公职律师等方式,不断壮大律师工作队伍,参与审查各类重大决策及合同文书。目前,街道共有专职律师5名、公职律师2名、街道法律顾问3名、社区法律顾问律师11名。2020年为街道各类合同文书出具法律审查意见677份。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有关信息,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事后公示,打造阳光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均录入“龙华区双公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综合执法系统”,2020年录入信息800余宗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公正,程序合法。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2020年,共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240余宗次。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区执法部门,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重大决定集体讨论和前置性的法制审核。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决策模式作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法律作顾问在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中的作用,进一步把关完善执法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行为。2020年,共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40余宗次。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案卷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把案卷评查工作作为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积极配合市、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执法案卷台账。组织开展3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整改、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0年,共办理案件336宗,罚款150.18万元,共执法检查1285家次,发现隐患1260处。
(五)及时报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系统)数据。严格按照深圳市“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区执法部门,按规定及时完成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
(六)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街道执法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出现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
(七)投诉渠道畅通。根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布街道执法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回复区司法局转送的投诉事项转送函。
三、依法接受监督
(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2020年,龙华街道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宗,其中2宗行政诉讼案件由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委托街道法律顾问代理出庭,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宗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书面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备案。行政诉讼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及时告知区司法局,诉讼情况及诉讼结果每月均按时向区司法局备案。2020年度龙华街道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依法行政保障
(一)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法活动。2020年,为街道全体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举办了“法治建设专题”“依法行政专题”“民法典专题”讲座4场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开展宪法专题讲座。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组织街道公务员、职员参加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并完成学法考试。
(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到龙华人民法庭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案件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制定《龙华街道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在春运期间、“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疫情普法宣传,线上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向辖区群众推送《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片等;线下通过在辖区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公共场所以及测温点张贴疫情防控主题海报、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工作亮点
(一)打造“数字化司法所”。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法律ATM(24小时法律服务站)。该站采用最新数字技术,将街道司法部门各项业务整合到设备服务终端,在非工作时间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辖区居民凭身份证即可刷卡进站,在站内办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预约、人民调解预约、社区矫正签到等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
(二)创建“流动调解室”。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成立“流动调解室”,向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公共法律服务,随时随地化解矛盾纠纷。只要群众有调解需求,就地建立“流动调解室”,现场化解老百姓的纠纷。2020年,“流动调解室”走进工业园区、社区小区、商贸服务区,现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0起,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推行“法律援助三室合一服务”。针对街道劳资纠纷高发现状,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将法律援助服务移至劳资纠纷一线,在劳动部门设立律师调解室、法律援助室、仲裁确认室,打造“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实现“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确认”联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选派1名律师到劳动仲裁立案窗口驻点值班,零距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指导、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于调解成功不能即时履行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员现场确认调解案件,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目前,已通过“三室合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成功化解74宗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执法工作本身的复杂性、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对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执法形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现场证据提取能力有待加强,不能有效落实取证的“远、中、近”原则及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要求。
(三)部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等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法律的权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全面得到彰显。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把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质量关,积极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助推执法能力提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法制办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安府发〔2020〕16号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完成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龙山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居)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等相关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龙山”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20年,我镇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5台,有效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2020年,《关于统一分配法律顾问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15号)文件,龙山镇法律顾问为集法所汪浩、汪将两名律师,2020年,我镇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工程合同签订6份,审核文件1份。
(四)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0年我镇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扎实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县司法局为辖区13个村(居)聘用法律顾问共6名,指导协助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全年各村(居)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64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各村(居)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配备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严格按照要求制定《龙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在辖区内共设立113个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每日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判会议,利用13个村(居)民组喇叭循环播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相关知识及通告,切实履行政府防控职责。
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龙山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我镇组织班子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国家监察》纪录片。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公务员、在职党员干部的学法工作重点抓,要求他们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民法典》、《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镇公职人员2020年度学法考试中,参考人数人,通过率100%,90分以上100%。
通过在全镇机关、学校、村(居)和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同时通过举办律师讲堂、以案说法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广大村民参与性普法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互动性和教育效果,宣传月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
五、存在问题
(一)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工作中去。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近年来,我镇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但是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对法制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制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在重要节日期间,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向返乡人员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深入浅出地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攀西委发〔2017〕1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西府办发〔2020〕11号)安排,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工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彬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2020年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2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要求农业综合股、交通综合股等股室和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和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微信群、QQ群、海报、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