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方案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3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0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7
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8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33
二、讲话
在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46
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56
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67
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74
三、表态发言
垃圾分类表态发言1........................80
垃圾分类表态发言2........................83
垃圾分类表态发言3........................87
垃圾分类表态发言4........................90
四、经验信息
“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93
突出“三个一”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95
垃圾分类“三做法”..........................................98
纵深推进垃圾分类...........................................100
五、工作报告
垃圾分类工作报告1.........................................102
垃圾分类工作报告2.........................................107
垃圾分类工作报告3.........................................111
垃圾分类工作报告4.........................................118
六、倡议书
垃圾分类倡议书1............................................122
垃圾分类倡议书2............................................124
垃圾分类倡议书3............................................126
垃圾分类倡议书4............................................128
垃圾分类倡议书5............................................130
七、承诺书
党员干部垃圾分类承诺书..................................132
居民垃圾分类承诺书........................................133
八、宣传标语
垃圾分类宣传标语(20例)..............................135
网络
方案垃圾分类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JP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城市品质,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实
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
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
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
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级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各地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各地级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
意识。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将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创编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微视频等作品,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
(六)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各地级城市团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广泛凝聚培养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创新工作和活动模式,不断提升专业性和社会性,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体验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动员广大青少年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各地级城市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大政方针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逐步提高知晓和参与率,引导家庭成员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八)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各地级城市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发挥示范片区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三、加快实施分类系统建设
(九)规范分类投放。
各地级城市要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研究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金属、塑料橡胶等杂物。鼓励定时定点投放,应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纠错等工作,记录相关台账和数据。
(十)落实分类收集。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配套标识明晰的分类容器,确保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分布合理,标志和标识要做到喷涂统一、规范、
清晰,功能完善,并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建小区和区域开发建设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用,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同步配套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满足分类收集要求。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可设置独立的集中贮存场所,且具备防潮、防渗和防火等安全措施。鼓励在公众机构、社区、企业等设置可回收物临时存放点,对不同各类可回收物进行收集。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十一)配套分类运输。
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施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分类运输车辆配置类别齐全,数量满足需要,标志标识喷涂做到统一、规范、清晰,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的易腐垃圾运输系统,合理规划线路,增加运输频次,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有害垃圾根据区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并按规定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定期进行分类收运。
(十二)完善分类处理。
各地级城市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动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处理设施能力短板,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现有处理设施不达标的,要尽快实施提升改造。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既有设施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易腐垃圾的处理问题。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垃圾处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全面系统推进。
各地级城市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十四)完善政策支持。
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法规支撑。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规支撑;要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保障。
(十五)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级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六)强化督促考评。
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建立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季度考核通报制度。
网络
方案垃圾分类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所有公共机构(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管的文化展览馆、旅行社、宾旅馆、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0。
2021年,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
覆盖。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农村“生态美超市”
乡镇覆盖率达到95。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实现全覆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
公园、广场、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之外的三分法;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和考核。负责对本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区建筑垃圾调配厂(堆放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协调指导驻区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区文旅体局:负责推进落实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并督促区管文化和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民宿、游泳场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区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在区职业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科技经信局: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负责鼓励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
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资金保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及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
的用地范围。
区住建局:负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建筑工地及项目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区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超市等商业综合体的垃圾分类工
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
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社区办:负责无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指导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乡镇、社区:研究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负责指导并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村、社区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治共建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社区办(乡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
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展板,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开展访谈等形式,全方
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党校,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区属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知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点,开展垃圾分类、焚烧终端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网络
方案垃圾分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议和全省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XJP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完善县城管理和服务,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力争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管理云平台,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感知能力和中后端监督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工作氛围浓厚。
二、设置设施标准
(一)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鼓励各单位和居住小区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体系发展程度,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实施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公共区域: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住宅小区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含塑料、纸张、金属、玻璃投放桶,单桶容积为240L)、有害垃圾桶和衣物捐赠箱。原则上每栋建筑物一楼设置一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240L。
有条件的公共广场、商业中心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240L)、有害垃圾桶、易腐垃圾收集桶(240L)、其他垃圾收集桶(240L)。
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型的公共建筑楼(学校等)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120L。人员分散型公共建筑(办公等)楼二楼及以上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60L。住宅性质建筑楼二楼及以上不设置垃圾桶,由住户将垃圾收集后投放至一楼的垃圾收集设施。
村组:全县28个行政村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和有害垃圾收集桶。4镇1办分别设置易腐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单桶容积为30L。可回收物收集设施,大部分为智能收集桶,同时配备少量的普通收集桶,以便无法操作智能系统的老人及儿童投放。其他类型垃圾桶均为普通收集桶。收集桶设置数量根据人口和服务范围综合考虑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工作
各镇(办)、社区承担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条款。县城管局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办)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
任人,明确辖区内办公场所、居住区域,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等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置设施标准,在所有实施区域合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做好维护和管理;以党建为引领,发挥镇(办)、社区基层力量,强化组织动员,形成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易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和服务,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易腐垃圾收运队伍,规范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易腐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易腐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建成覆盖全县的易腐垃圾收运网络。建立台账制度,落实易腐垃圾从产生、收运到处置的三联单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严格落实作业规范,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坚决杜绝“混装混运”。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办事处,教科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三)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服务,引导市场化环卫服务公司向镇(办)、社区延伸,逐步替代非正规可回收物收运队伍。努力规范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设施,尽可能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探索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县城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努力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衣物等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设施,实现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
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有害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信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五)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把“达标单位”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本要求。2020年,动员部署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单位名单,完成60的达标单位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卫健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
(六)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以居民社区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
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测评的杠杆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宣传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融媒体中心等各有关职能部门
(八)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
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2020年,每月开展1-2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至少开展1次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牵头单位: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妇女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2020年,各镇(办)要组建1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大学生村官、驻村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1次,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组织全县妇女及家庭开展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特色活动载体,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
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妇联、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工作统筹、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对县城城区、各镇(办)、社区的指导,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社区、镇(办)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居委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强化财政保障。
发挥中央、省、市建设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县、镇(办)财政合理承担所需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费纳入预算,整合资源、调整结
构,转变支持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市场化服务计量收费模式。
(三)加强法制保障。
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长效。逐步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鼓励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居民自治。
(四)严格督查考核。
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创建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作为县委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镇(办)每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和工作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绩效不明显、分类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及问责处理。
网络
方案垃圾分类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完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完成42个生活垃圾示范社区建设(名单见附件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回收利用率达到30%。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镇、街为主体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台账,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安排人员定时定点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
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运输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生活垃圾的类别标识,不得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社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镇、街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组织部门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对党员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
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最美家庭”“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三)加大资金投入。
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对建设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配置的各类设备,以及建设的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镇、街道)、垃圾分类示范点等,予以“以奖代补”。
(四)创新工作方法。
继续推行“社区+物业”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育具有专业化和规模化的收运、处理一体化企业。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五)严格检查考评。
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每月通报结果和工作进展,将检查结果作为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排名的一项重要内容。
网络
方案垃圾分类
为加快推进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高新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
1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高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要求。
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小区
(村居)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分类标准。
根据《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
(二)建立分类投放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各园区(街道)是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村(居)委会、单位法人、公共场所产权人或管理人,为所属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要划定和公示责任区范围,明确辖区内各类垃圾细分目录、投放地点、投放时间、投放频次并予以公示。住宅小区(含完成旧村改造的村居)、村的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园区(街道)组织,小区物业公司、村(居)委会具体落实,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予以指导,要在物业小区、村(居)委会、公共场所等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做好对居民(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要按照300户/名的标准配备垃圾分类辅导员,保洁员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辅导员现场指导居民(村民)正确投放,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要引导居民(村民)对可回收物进行类别分类,逐步将专业垃圾和其他可回收物纳入高新区管委会授权的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公司)统一回收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地方事业局、投资促进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环保局、各园区街道)
(三)建立分类收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