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聚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乡村全面振兴的紧迫问题、广大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建言。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29件,经审查立案471件。提案所提建议已经采纳的占81%,列入计划拟解决的占16%,作为工作参考的占3%。99个承办单位把加强提案办理作为支持政协委员履职、密切联系各界群众、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提案办复率为100%,答复满意率为99.4%。
(一)立足深化广西与东盟开放合作,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自治区政协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提案》《关于加强东西协作,引导国内产业有序转移,加快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提案》《关于“十四五”支持我国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提案》,由住桂全国政协委员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全部被列为2021年全国政协重点提案。至此,连续10年都有事关广西发展大局的提案获得全国政协重点提案。
2021年6月上旬,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率队赴四川、广西开展督办调研,在南宁召开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座谈会。督办调研报告得到了汪洋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积极采纳提案建议,表示要加快平陆运河、黄桶至百色铁路、云桂沿边铁路、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建言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关于抓住RCEP签署时机,推动构建我区面向东盟跨境产业链的提案》得到重视,有力助推了中国—东盟经贸中心建设,目前已有将近30家机构明确入驻;我区跨境陆路运输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中越跨境班列开行1904列,增幅50.63%,其中集装箱班列开行346列,增长108.43%。《关于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带动作用,助推我区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提案》得到采纳,自治区出台《产业振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全区开展产业大招商、“三企入桂”等专项招商活动,引进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纺织服装产业链项目500多个,总投资超过600亿元。《关于加快“数字广西”建设,推动大城市精细化网格管理的提案》,推动全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14个设区市均建立了互联网数据中心,4G网络覆盖全区,宽带发展进入全国中上游水平,实现100%的行政村、95%的自然村通达光纤网络。
(三)聚焦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关于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采纳,向广西自贸试验区下放了162项自治区级行政管理权限,向南宁市、贺州市下放了19项自治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关于完善我区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建设的提案》,推动自治区出台了投资促进条例和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普及宣传、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等提案产生实效,2021年全区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集中宣讲和“法律六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万多人次,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总阅读量超过6000万人次。
(四)紧贴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积极采纳提案建议,印发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全区乡村振兴和防贫监测大数据平台。民政厅认真办理健康产业方面的提案,印发了《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扶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落实《关于改善快递员群体生存发展环境的提案》,指导用人单位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紧扣绿色发展,助推美丽广西建设
《关于加强我区工矿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提案》,推动有关部门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的提案建议,被吸纳进入《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限塑方面的提案得到落实,相关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区域范围,以及限塑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
一年来,常委会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中树立新形象,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中展现新作为,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确保提案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建立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政协党组的领导下谋划和推进提案工作,力求提案提出体现政治立场、提案审查严守政治标准、提案办理彰显政治效果。
(二)坚持以重点提案督办为抓手,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实效。2021年自治区党政领导、自治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40件。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召开“推进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提案办理协商会,遴选5件相关提案同时进行督办,加快推进自治区出台《广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自治区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行业规划。自治区政协主席孙大伟将“深化广西与东盟开放合作”5件同类提案督办,与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委员视察考察、重点协商活动相结合,率领常委视察团赴钦州市和崇左市开展视察,督办成果显著。
(三)坚持以信息化为手段,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案撰写、提交、审查、交办、办理、督办、考评、公开、归档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与自治区政府“桂在行”智慧督查系统、自治区绩效考核系统相衔接,实现了政协委员、承办单位双向反馈和考评。
(四)坚持横向纵向交流合作,增强提案工作整体合力。组织提案委委员与各专委会、市县政协联合开展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发挥提案工作整体效能。加强提、办、督三方的面对面沟通交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务实高效。创新工作载体,采取桂北、桂南片会的形式分别在柳州市、防城港市召开全区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共商推进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三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将商改革良策,谋发展大计,献真知灼见,充分发挥提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一)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献计献策。
(二)着力提升提案工作整体水平。
(三)积极推进提案工作平台建设。
(四)健全完善提案工作制度。
提案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建言,共提出提案783件,经审查立案767件。截至2021年底,审查立案的提案已全部办复。
一是聚焦国家大事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建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提出加强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做实做强京津冀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京津冀国家级物流枢纽集群、高标准推动首都“两区”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承接非首都功能等建议。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方面,提出建设雄安智慧之城、加强河北自贸区雄安片区建设、打造雄安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探索金融监管“沙盒机制”、发挥雄安新区人才集聚优势、加快实施雄郑高速公路建设等建议。在冬奥会筹办方面,提出提升冬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创造喜迎冬奥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和落实冬奥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推动冰雪产业持续发展、启动冬奥资源赛后利用规划等建议。
二是紧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踊跃献策。做好冬季供暖、清洁供暖等建议,助力推进科学供暖;充分发挥民营企业重要作用、促进高质量就业等建议,促进出台延续性稳就业细则;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做大做强做优职业教育等建议,助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补齐农村基层公共医疗短板等建议,为“省两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供参考;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建议,在《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中得到体现;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托育托幼服务等建议,为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供参考;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等建议,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献计出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一村一业”、做大做强家政服务业等建议,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稳产增产等建议,为省工信厅出台《统筹疫情防控强化精准帮扶的十条措施》提供参考。盘活用好河北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长城文化研究、重视大运河红色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等建议,为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滋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共识。做好大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标准、建立常态化补水机制、解决河北地下漏斗问题等建议,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关注基层治理面临的矛盾隐患探索对策。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出加强基层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河北健康码中增加入境人员(常住台胞)信息、打造智慧社区服务平台等建议,为补齐社会防疫体系短板贡献政协力量。大力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民法典宣传、加强和创新县域基层治理等建议,在《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得到体现。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外卖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外卖送餐员权益等建议,为省人社厅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暂行)》、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参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行业隐患等建议,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不搞农村厕所改造“一刀切”、治理农膜污染问题、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二次污染防控等建议,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牢提案工作履职方向。进一步完善《分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工作办法》和《党建工作联系办法》,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对政协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提案工作全覆盖。将制定和修订提案工作制度、重点提案遴选督办、年度好提案评选等重点工作纳入省政协党组议事内容。充分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常委集体学习、委员读书群等学习交流平台,扎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筛选一批关系群众急难愁盼和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提案,深化协商,集中督办。
二、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提高提案质量,拓宽知情明政渠道,完善委员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听取部门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党和国家及省内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帮助委员把握履职重点。切实加强交流培训,进一步改进业务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围绕提高办理质量,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不断丰富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探索完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探索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推动提案办理落实见效。三是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方法手段,推行全部过程“网上办”、重点提案“及时办”、特殊提案“特别办”。
三、坚持以深化协商为重点,努力形成互动互联工作格局。一是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与相关市、县联合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加强区域协同推动。连续六年召开三地政协主席联席会议,每次会议协商成果都形成提案,由三地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全国政协,转化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加强协商交流互动。针对提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提案者、有关党派团体、专家学者、群众代表、有关承办单位进行开门办案。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升提案工作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了《提案审查工作细则》《闭会期间提案工作规程》和《提案委员会工作规则》,初步形成了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以提质增效为骨架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
2022年提案工作重点
2022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把助推河北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好发挥提案在政协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一、切实加强党对提案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等各环节和全过程,通过完备的提案工作程序,推动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使提出提案和办理提案的过程,成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联系团结群众、凝聚正能量的过程。
三、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深刻认识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言资政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提案工作引导社会凝聚共识,同样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努力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在深入、坦诚、平等的协商交流中反映各方诉求、集中各界智慧,更好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凝心聚力。
五、持续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提案选题主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
一年来,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按照“三心两进一流”工作思路,运用提案方式广集良策、凝聚共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提案848件,经审查立案818件,交102家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截至2021年底,所有提案已办复,其中4件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提案,承办单位均重新办理。
二
一年来,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坚持党建工作与提案工作融合发展,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有机统一,使提案成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提案工作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政治担当。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规律,把准提案工作在政协这一政治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实现提案提出体现政治立场、提案审查严守政治标准、提案办理彰显政治效果、提案督办展现政治责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广大提案者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言资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81件提案292条建议,得到承办单位重视,其中202条建议已经落实或列入工作计划。积极服务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交提案65件,《关于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等7件提案入选全国政协相关类重点提案,为争取国家支持作出了提案贡献。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坚持在提案办理中为群众办实事,针对432件民生类提案1382条建议,各承办单位深入调研、沟通座谈、清单办理,推动群众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一大批烦心事、难心事、揪心事得到解决。加大对民生类提案督办力度,省政协领导带队深入乡镇、社区、企业现场督办,组织40多场提办双方参加的沟通协商活动。将提案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融合,省政协及各市县(市、区)政协利用委员工作室等提出并推动办理民生类提案4800余件。
(二)注重品牌打造,强化引领示范作用
擦亮省委书记督办品牌。省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省委书记来督办”等三大协商品牌写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主题,遴选《破解发展难题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等10件系列重点提案提请省委书记领衔督办。党派团体、委员、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督办调研,找出我省乡村振兴中的困难与不足,列出48条建议清单集中督办,推动形成111条办理结果清单。征集汇编《安徽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100篇》,为市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提供借鉴参考。省委书记郑栅洁出席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并作重要讲话,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我省受邀在每五年一次的全国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提升重点提案工作绩效。持续完善省委书记领衔、省党政领导阅批、省政协领导调研等重点提案督办新机制。省长王清宪及其他省领导领办《关于在新发展格局中全面拓展消费需求》等47件重点提案。在重点提案遴选时提高民主监督性提案比重,在重点提案督办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将“四级委员在行动”专项民主监督与省委书记领衔督办系列重点提案活动相衔接,将政协委员参与的行风监督、执法监督与提案督办工作相结合。在省委书记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引领下,各承办单位积极跟进,重点提案重点办理、重要建议集中答复;全省16个市以及104个县(市、区)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全年共督办提案320件。
发挥年度好提案示范作用。规范年度好提案评选,从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两方面考量,以选题好、建议好、办理好、效果好为标准,按照推荐、评审、审定等程序,共评选出41件年度好提案。陶然亭等17名委员和民革省委等24家党派团体、界别的提案获得年度好提案称号,省财政厅等28家主办(分办)单位获得年度好提案办理单位称号。持续开展年度好提案评选工作,有效发挥了对提办双方的示范作用,切实树立了“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质量导向。
(三)突出质量优先,创新提质增效举措
提得更加精准。加强提案征集工作,首次通过融媒体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通过委员讲坛、情况通报等渠道为提案者提供知情明政服务;通过学习培训、网上读书等途径开展提案业务辅导。注重将调研报告、大会发言和协商议政成果及时转化为提案。完善重点提案策划培育机制,召开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提案工作座谈会,明确重点提案遴选方向与要求。重视提高集体提案质量和比重,其占比创本届政协历年最高水平,达到21.5%。
办得更加务实。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十二届四次会议立案的810件提案得到个性化交办。各承办单位充分尊重提案者的民主权利,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普遍建立办理责任制,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同时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网上提案办理协商,认真进行办理答复和复文公开。根据《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工作办法(试行)》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省委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