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我们党治理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为坚定制度自信、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和政治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必将持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成就彰显优势,更坚定自信。全会全面总结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到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到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一国两制”、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这些显著优势,全面反映了我们党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了中国发展奇迹背后的制度原因和制度优势,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重大问题,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