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和显著优势
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简称“中国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适应时代潮流、具有深厚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优越制度。
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重大决定为深入探索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充分释放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中国制度深蕴“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
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彰显制度优势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历史雄辩表明,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为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懈奋斗,是近百年来中国一切社会变革的最重要因素和最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逻辑,是中国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深刻体现在这一制度是我们党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首创精神、不断汲取人民群众伟大创造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动员群众、凝聚民心的强大制度优势。
新中国建立初期,正是由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工人、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建立巩固并发展壮大。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更加鲜明地彰显了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群众主体力量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改革开放实践表明,中国制度的生机蕴藏在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首创精神之中,中国制度的活力体现在人民群众自主创造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改革开放中的许多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许多成功,都是“人民群众发明的”。改革开放从本质意义上说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场伟大革命,这场革命的最鲜明标志,就是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原则,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中国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突出体现在这一制度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具有厚重的人民底蕴和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制度优势。
坚持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主体地位,依据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主体意愿推进国家建设和治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在筹划新中国成立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新中国成立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性质,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才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并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