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之治应对时代之变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作出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示。
(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建立健全、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验的系统总结,是我们党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政治宣示,是我们党对“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作出的深刻回答。因而,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是一部以制度优势和治理能力有效应对系列风险挑战的纲领性文献。要言之,是以“中国之治”有效应对“时代之变”。具体来讲,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主题,有其深远意义。
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的经验所进行的系统总结。历史是教科书,历史是清醒剂,历史是我们最好的老师。系统总结过去我们党在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的历史经验,是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和解决我们党所面临的问题和难题,更顺利地实现我们党所确立的战略目标,进而为实现我们党所确定的战略目标提供制度和治理保障,为有效应对系列风险挑战提供资源支撑。
这是有效应对系列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是致力于解决“我国发展起来以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进入“后半程”所要面对的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进入了“后半程”,我国遇到的问题比“欠发展”时遇到的问题更复杂更严峻更具有挑战性。当前,我国发展进程中遭遇到了系列矛盾难题、障碍阻力、风险挑战,我们不仅是在“滚石上山”,而且也是在“过坎闯关”。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为解决新时代我们面对的难题,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就必须从强大的制度优势和治理能力入手,即必须以强大的制度优势和治理能力来有效应对新的系列风险挑战。
这是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要。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致力于解决三个根本性问题:一是运用新发展理念,集中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二是要具有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三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因素和关键条件。
总之,这是以中国之治应对时代之变的迫切需要。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生成逻辑,因而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二)
改革开放之初,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创举,既没有现成的公式可以照搬,也没有既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只能在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现在,我们需要把这些经验制度化,彰显制度优势,进而揭示其中蕴含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