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宜凤高速“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7.27”S339攸县酒埠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一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要求,细化各级各部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事前问责,坚决将道路运输领域“三大行动”推向深入。二是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级交警、交通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农村、山区、风景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加强渡口、渡船和库区旅游观光船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等行为。三是要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排查交通警示标志、防护栏等是否齐全,确保“两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旅游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节前对旅游线路、旅游车辆、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车辆、旅游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要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防爆、防火、防泄漏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整顿治理攻坚,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生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定员、定量、定能力生产,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五)建筑施工。要对“两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六)矿山。要认真落实检查巡查制度,督促矿山重点加强通风、瓦斯、机电和防治水的管理,严防瓦斯、水害、坍塌、滑坡等事故发生。
(七)其它行业领域。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电力等其它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各县市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值班电话:28681110,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28681848。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将此通知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