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针对年初以来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9月16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国庆节前区安委办印发了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截至日前,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了事故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力推动了企业、政府部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9月底至10月中旬,区安委办开展了对这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查采取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上下普遍提高了思想认识,有力促进了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紧急会议后,区安委办及时将会议内容、王区长的要求编入《禹会安全生产》简报下发,并根据会议内容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禹安字〔2011〕11号),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进一步分析,对隐患排查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学习贯彻王庆国区长在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认识,切实感到了肩负的责任,纷纷在当天或第二天召开紧急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领域)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大庆街道还专门召集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行动迅速,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王庆国区长“两条腿走路,齐头并进”的要求和分片包干的办法,各副区长带领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对本辖区、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大排查。秦集镇、长青乡、张公山街道、大庆街道、经信委、文广体旅局、区消防大队、安监局、商务局等单位动作迅速,立即开展了对本辖区(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大排查工作。住建委、教育局、园区办、民政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委和其他乡镇街道等单位也相继将本辖区(部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摸排了一遍,目前正深入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整改。截至日前,全区各级各单位累计检查各类企业685家,下达现场检查执法文书579份;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43项(其中,查出七中重大安全隐患1项),现场整改98项,下达整改通知书45份,现场整改率68.5%。
三、广泛宣传,有力促进了村(居)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区紧急会议后,各单位层层动员发动村(居)干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村(居)干部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些各乡镇、街道均按要求新增了3条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长青乡率先印发了致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区安监局印发了致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5000份,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各乡镇和工业园区等企业巡展,朝阳街道、纬四街道在宣传橱窗设置了专题宣传栏,秦集镇利用农村广播播放安全生产小知识。广泛传播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科学知识,有力促进了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都逐渐重视起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隐患排查工作也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区安委办在国庆节前9月22日印发了《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禹安办字〔2011〕19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27日区安委办又印发了《关于督查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禹安办字〔2011〕22号),从9月27日起10月24日止区安委办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区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情况和国庆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周景飞副区长从百忙中抽时间与安监部门一起督查了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在督查中我们感到:区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重视的,能亲自带队或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单位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推进是不平衡的,少数单位或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认识还不够到位,排查不全面。个别街道和部门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本单位(单位)所负的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监管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够迅速、全面。据工商分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400户。截至日前,全区各单位排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只有685户,排除已停产停业经营户,约只占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15%左右。说明远没有达到王区长在会上布置的地毯式排查的要求。除有个别单位未报报表以外,个别单位监管对象底数不清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宣传发动还不够充分。通过督查发现,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还不够浓,一些乡镇、街道未按要求新增3处以上宣传标语;一些小企业也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落实率比较低。
(三)隐患整改、整治还不够到位。一些企业对发现的隐患,整改速度缓慢,整治不彻底,甚至每次检查都能发现同样的隐患。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不能引起企业的充分重视。
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办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根据政府职能调整,应修改完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负的责任,区委、区政府要加大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考核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值(目前只占2分)。
二是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要求摸排填报本辖区或本部门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对于因漏摸漏报而造成脱管漏管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或区直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县级领导分片包保和分管责任。
三是继续开展督查检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监察局、工会办事处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监督监察职责,加大督察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坚决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对因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把《致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发到每一户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板报展览、警示教育等活动。
六、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尽快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部门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花名册,要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单位要回头看,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单位要找差补缺,尽快落实。
附件: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统计「公文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