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对于更好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之中,突出的正是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彰显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以坚强领导铸就千秋伟业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