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第四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会上的讲话
刘明灯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既是一次工作例会,更是一次鼓劲会。说是工作例会,主要是总结回顾了全县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后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说是鼓劲会,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无论从事故指标上还是工作效果上,我们的差距还很大,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全年目标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年末岁尾是否安全稳定,后两个月非常关键,必须提神鼓劲,鞭打快牛,奋起直追。下面,就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形势,深刻查找原因,把安全之弦绷得更紧。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高频率高强度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应该说力度空前,但从刚才的通报来看,今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不降反升,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下半年入学以来,学校的各类事故接二连三,中秋、国庆前后的敏感时期,国家、省市县都如此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我县仍然发生了1起企业高空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两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不到20天时间,3起事故4人死亡,触目惊心。如果我们还不从已经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麻木侥幸,华而不实,任由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这就不是工作不努力的小问题,而是置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于危险境地而不顾的大问题。正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开文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几次点名指出通城有些部门、有些干部意识不强、责任不清、屡教不改、屡督不动。这些反映的是我们有些部门滋生了几种“病”。一是安全红线意识仍不够强的“病”。我们在各种会议、各种场合都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但部分单位的安全红线意识仍然淡薄,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思想认识上仍不到位的“病”。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到监管漏洞和监管失位问题依然存在,充分说明大家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抓一推、不抓不动,没有形成时时刻刻处处抓安全的氛围。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不够扎实的“病”。从监管层面讲,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还存在麻痹侥幸思想,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没有形成经常抓、抓经常的长效机制,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从生产经营主体层面讲,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性、不确定性、危害性、负面影响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依然突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我们每次都在讲、每次都在分析,但是部分单位没有真正从心底里去反思。这些“病”是履职履责不到位的“病”,是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病”。市长的分析入木三分,如果安全生产病入膏肓,那我们都是历史的罪人。我多次强调安全生产要紧扣“三维纲要”,大家扪心自问:认识上的三维纲要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是否体现了人民至上?安全生产是否落实了预防为主?安全事故是否感到了责重如山?各乡镇、各部门要真正把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找出来,把“病”因深挖出来,看到底是客观因素制约,还是主观努力不够,或者是问责过轻?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