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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开好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会前,本人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dang章、《条例》等dang内法规,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点围绕4个方面认真查摆问题,进行dang性分析,深刻检视反思,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维护团结统一的举措不够。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对于干部在政绩观和发展理念上的偏差,未能从政治纪律的高度进行严肃的整顿和纠正。比如,对于部分科室存在的“本位主义”思想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对工作中互相推卸责任和各自为政的现象处理不够果断;对干部队伍中“自由主义”倾向的警惕性不足,有的同志在重大问题上与dang组织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处理不够及时;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对于部分单位和部门将局部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上的现象,纠正不够彻底,影响了工作的整体协调性。在一些关乎全局的重要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政治纪律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中的关键作用,导致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够流畅,成效不够明显。二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对dang的创新理论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在推进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和机制化方面力度不足,尤其是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上不够严谨。例如,在组织dang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讨论交流的深度不足,学习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效果不明显;对于一些科室和部门在理论学习上流于形式的问题,批评教育不够及时;在年轻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方面,存在重业务轻dang性的倾向,导致部分干部理想信念出现动摇、dang性修养有所弱化。特别是在“两个维护”的实践中,对一些干部存在的光说不练、有令不行、禁而不止等问题重视不足,教育引导不够深入,导致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出现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态度不够明确的情况。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意识淡化、政治敏锐性不足等问题预警不够及时,处理不够果断。三是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等破坏团结的言行整治不够有力。比如,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关注不够,对个别科室和部门存在的“我行我素”“各自为政”等问题,处理不够及时;在重大决策部署中,对一些单位将部门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上的行为,处理不够果断;在推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改革事项时,对不同意见的协调不充分,思想统一的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特别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导致工作成效不够显著。对单位内部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问题不够重视、处置不够及时,影响了单位的团结和谐氛围。
(二)带头增强dang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对廉洁纪律的严格执行存在不足。在公务接待、公务车辆使用和会议活动等方面,对超标、超范围的情况,监督和处理不够严格。例如,对某些部门出现的违规接待和公车私用等问题,批评和整改不够及时;在公费调研和出差时,对趁机旅游和超范围接待等现象,不够重视,整治力度不够彻底;尤其是在处理一些类似“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上,发现不够及时,查处不够坚决。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仍存在避实就虚以及懒散拖延的问题。调研工作存在走过场的倾向,注重形式而忽略实效;对群众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有时推诿扯皮,解决不够迅速;在工作纪律管理上,对科室工作人员的松散状态,缺乏严密的管理和及时的教育提醒。二是监管不够严格。在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中,始终未能做到严格落实。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和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例如,项目立项审批阶段的论证工作不够充分,存在暗箱操作的风险;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审核不严谨,导致超范围使用的情况;政府采购过程中,程序执行不规范,出现了“先实施后报告”或“边实施边报告”的现象。对下属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廉政建设关注不够,教育和提醒的不够及时。尤其是在领导干部亲属借助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上,重视程度不够,处理不够果断。三是廉洁自律不严不实。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够严格的现象。对负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没有深入开展,对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够强。例如,对于部分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参与商业活动等行为,发现不够及时,处理不够果断;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其廉洁状况的审核不够严格;对于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的情况,查处不够迅速。尤其是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过程中,对集体决策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以集体决策之名集体违规的问题。对科室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活动监管不够严格,出现了工作时间从事副业、违规兼职等问题。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主动性不够强烈。在面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时,缺乏创新突破的胆识和气魄。在执行重大改革任务时,往往依赖传统方法和循规蹈矩。例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对简政放权和流程优化的推动力度不够,存在畏惧创新、回避责任的倾向;在推进数字化转型时,对新技术的应用研究不够充分,存在畏难情绪;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缺乏必要的改革勇气,导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特别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改革创新的措施有限,工作实效欠佳。对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持续奋斗的韧性。二是初心使命不够坚定。在把握群众工作规律方面准确性不足,服务群众的措施不够多样。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推进力度不够。例如,在便民服务方面,对群众办理事务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研究不够透彻,解决措施不够及时;在优化服务流程方面,创新力度不足,程序繁琐、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依然存在;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处理不够快,存在推诿、敷衍的现象。尤其是在落实重大惠民政策的过程中,工作不够细致,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的问题凸显。对基层困难和群众诉求的了解不够深入,工作措施不够精准细致。三是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在贯彻执行工作纪律方面依然存在不够严谨的现象。未能对所分管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管。例如,对于个别干部出现的工作纪律懈怠、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未能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在督查工作中流于形式,缺乏深入的细致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出现反复出现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重要工作布置中,没有进行有力的督导和落实,使得部分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性进展。对干部作风建设的问题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