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农牧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区、镇、村、组四级河长责任体系,印发了《红山区总河长3号令》,明确责任、整改、机制、宣传“四个到位”,9名区级河长、22名镇街级河长、32名村级河长和54名组级河长全部履职到位,区河长办制作安装村级河长公示牌28块,更换各级河长公示牌版面30块。二是完善河长制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河长”巡查体系,召开联席会议3次,发布各类信息143条,四级河长先后开展巡河626次。三是完善工作考核验收体系,建立巡河日志制度和问题整改追踪制度,详细记录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做到交办、督办有整改结果,对整改未完成任务有追踪。利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微信公众平台与网民进行网络对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累计受理信访案件8件,已全部办结。
一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印发《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秋冬清河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逐河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挂号、挂图督办,共发现河流“四乱”问题15处,现已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率100%。累计清理各类河道垃圾1.2万方,实现了发现问题全覆盖,整治问题无死角,为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水系执法。在英金河、柳条沟河、昭苏河沿线重点地段设立巡查点位6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制止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86起;与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态环境分局在辖区重点河段进行执法联动,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实行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流、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一是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对全区8条主要河流进行管理范围划定和权属调查,现已全部完成。采砂规划、岸线规划工作正在组织招投标,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立即组织编制并实施。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初稿编制完毕,待审查通过后,立即实施。二是实施河道修复工程,完成英金河红庙子镇聂胡地村段0.3公里河道疏浚、岸坡加固工程。
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八)注重城市节水、建设海绵城市推进节约用水、水资源循环利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完成三年(2017-2019年)封井行动后,2020年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依据赤峰市2020年封井方案,3月份我区启动了第四批封井行动。区政府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了封井动员会,制定了《红山区中心城区封闭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工。4月份对调查核实符合封闭的83眼自备水源井,我区于5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了封闭。完成十二五灌溉机电井整治90眼,对“十二五”期间及“十二五”以来新增的灌溉机电井,结合赤峰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将全区所有农村灌溉机电井、人饮井纳入整治范围,以村为单位逐村登记核查,下一步将以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和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为约束条件,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补充开展水资源论证,对符合条件的机电井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制定整治方案,逐步封闭。
二是为进一步巩固封井成果,2020年6月12日至18日,我局联合红山高新区管委会对园区企业使用水情况再进行专项排查整顿,对存在自备水源井的企业要求自主进行申报登记,不存在自备水源井的企业签订了《承诺书》。
三是对2019年12月份内蒙古第二生态环保巡视组反馈鑫海建材等5家企业存在自备水源井问题,我局立行立改,于2019年12月13日对5家企业自备水源井完成了封闭,今年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了水资源税补缴工作。目前已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四是按照市水利局封井工作后续管控推进会的安排部署,为巩固封井成果,杜绝封井反弹,我局制定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行动。
五是完成了双控方案及超采区治理方案的编制,红山区人民政府已批准实施。
六是按照市政府封停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利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完成了169眼自备水源井封停任务,2020年又完成了83眼水源井封停。
七是在红庙子镇改造提升2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在线智能监测系统来实现智慧节水,通过建设节水工程、调节作物种植结构来实现技术节水,通过实施节水有奖、违规处罚等政策措施来实现政策节水。实施高效节水措施后,亩用水基本控制在120立方米之内,较常规用水亩节约150-250立方米,整个红庙子镇年节水300万-500万立方米。
八是制定了普法宣传方案,开展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的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编制印刷了普法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