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把握法院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工作运行体系,为我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重视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某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明确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统筹研究和指导全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舆情预警预判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全院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重要工作及平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四同: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