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1616【总结报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20220128

2022-10-21 11:02:17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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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窗口服务

依托“X数字人社”服务平台,推动“打包办”和“提速办”线上线下“一站”办结。为减少参保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时的往来奔波之苦,我县社保经办机构主动作为,围绕社保公共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进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全力推进“一窗”通办,减少环节、压缩时限、优化服务、简材料,提高经办效力和质量。一是参保登记网上办已达X%以上;二是推进“一窗通办”。通过整合业务完善程序,对各项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将原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征缴等多部门分别处理的业务整合到一个窗口同步受理,一并办结。同时,所有业务均通过取号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审核、统一反馈”的模式。X年X月,“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实施以来,我中心每天受理X笔左右下降到X笔左右,办结时限缩短了X%,排队等候现象明显下降。

(二)落实社保费“减免缓”政策

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X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X人社发〔X〕X号)文件要求,X年X月X日至X月X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X人社发〔X〕X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政策执行至X年X月底。

1.减免养老保险费

截止X年X月底,我县共有X家企业符合条件减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惠及人数X人,减免金额X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X家,惠及人数X人,减免金额X万元;个体工商户X家,惠及人数X人,减免金额X万元;其他单位X家,惠及人数X人,减免金额X万元。

2.减免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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