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新时代如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新格局,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XX市纪委监委调研组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对“四个监督”统筹衔接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实践探索
(一)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监督新格局。撤销市监察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将市监察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反渎职侵权局等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设立了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六个纪检监察室共14个内设机构,保留了3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将11个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将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工作覆盖到市直各单位,实现监察全覆盖。健全市委巡察机构,把巡察办作为市委工作部门,选优配齐“一办三组”人员。同时,出台了《中共XX市委巡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巡察人员选配与管理,组建了80人的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实现巡察全覆盖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全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构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实施方案》,探索将全市17个乡镇街道划分成3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并明确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各乡镇纪检力量,开展交叉办案和审理,破解人员不足困境,切实落实“查审分离”制度,着力提升基层案件审查调查质效。出台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试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相关流程(试行)》和《XX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巡视巡察成果与市委组织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巩固和拓展巡视巡察成果。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和完善月报告季调度工作制度,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每月认真总结报告工作,每季度的调度会上,市委巡察办主任、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机关室部负责人均认真汇报本季度工作并谋划下季度工作,市纪委监委责任片负责人分别进行点评,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让“四个监督”统筹衔接落地生根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