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加强国企党的建设的几点建议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央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全国各级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对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层层制订了实施细则,努力确保中央的战略决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呈现一派生机盎然的态势。笔者认为,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三见”,才能确保此项工作不偏不虚、有的放矢。
一是必须“见制度”
见制度,主要是探讨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哪些职责的问题。针对国有企业的实际,中央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机构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突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运行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党建“自留地”之外,还必须研究决策拟提交董事会、职代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关企业经营管理、深化改革、机构调整、资本运作、绩效考核和薪酬兑现等重大议题。可见,此次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的重大战略调整,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前所未有的,那么我们各级企业党组织如何具体落实是至关重要的,根本一条就是要将各项举措和部署落实到制度上。
一是必须制订企业党组织的“权力清单”。对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自身细致的实施细则,拉出企业党组织的“权力清单”,理清企业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力边界”,通过制度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固化”和“硬化”,要明确哪些工作企业党组织可以发挥作用、哪些工作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作用、哪些工作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哪些工作企业党组织必须发挥参与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主导和参与的每一项决策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必须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决策程序。应明确哪些工作可以举手表决,哪些工作可以口头表决,哪些工作则必须要实行票决制,包括会议组织方式、会议如何召集、会议议题如何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和请假人员如何表决等,甚至对会议记录、会议保密和会议纪签认等细节都应该进行细化明确,确保将党内民主集中制功能发挥好,避免因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年龄、资历、性格、爱好等“潜因素”决定或影响企业决策部署,努力推进企业管理从“人治”到“法治”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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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0202055【调研报告】新时期加强国企党的建设的几点建议 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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