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开展《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级)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市级)
4.开展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5.民政系统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6.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
7.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近期重点活动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让法治成为徐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任务,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服务“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x法宣办〔2020〕xx号)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更好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是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实施,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具体措施
(一)系统全面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
1.将民法典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集中学习。
2.各基层党组织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发挥学法用法模范表率作用。
3.开展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4.按照市法宣办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2020年度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
5.依托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围绕民法典研究与实践进行学术研讨、案例分析,开展优秀论文征集汇编工作。
6.鼓励支持各监管企业创新形式,通过拍摄普法微视频、举办法治小品大赛等,提升民法典普及学习活动的多样性和活跃度。
7.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新技术新应用,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徐州应急”公众号、办公OA和政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参与的民法典普法工作专班,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应急管理局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认真实践。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企”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普法阵地和互联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四)增强工作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及时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及配套文件的立改废释,在实施重大决策时于法有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普法重点工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xx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学习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四)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五)聚焦民法典总则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安排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承担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职能的部门要大力宣传民法典,切实做好社会面宣传和系统内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同时,要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明确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范围,列入“十四五”规划普法重点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和依法治市考核,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抓严“关键少数”的学习宣传教育。全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重点内容,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结合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撰写心得体会,身体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民法典纳入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抓实国家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加大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民法典的培训力度。有效发挥xx市普法讲师团作用,面向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用好民法典单行本和权威统编辅导读本,推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熟知民法典文本,领会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竞答活动,经常学、反复学、用心学,切实做到学习有实效、体会有深度、认识有高度。
(四)抓深社会层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城乡社区,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分类、因人施教,切实发挥驻村干部、法治大篷车和道德讲堂等作用,立足群众需要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讲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千家万户,实现学习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要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交车、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形成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五)抓牢青少年群体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推动将民法典纳入市属中小学师资队伍培训计划,征订、制作一批适用于青少年学生民法典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模拟法庭、晨读民法典、社团活动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情景式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依托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实践体验活动。
(六)抓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学习宣传教育。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贯穿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中,融入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和寺观教堂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民法典知识普及。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七)抓细媒体层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屏、网、微、端”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民法典宣传,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宣传网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技术传播优势,完善新媒体矩阵建设,运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通过图解、动漫、H5、短视频、知识竞答、设置话题、公益广告等各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指尖普法”活动,密集推送、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和活动资讯,吸引广大网民参与互动,壮大网络普法声势,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通过编发公益短信、制作电子海报、画报、音视频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用好“朋友圈”、画好“同心圆”,在全市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八)抓紧法律服务队伍的学习宣传教育。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要强化法律服务队伍民法典培训教育工作,通过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法官结合法律服务实际进行专题讲座,帮助法律服务队伍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弄明白,把主要内容搞清楚,把条文内容学深悟透,切实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律师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座谈交流活动,促进律师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就民法典相关内容的理解并达成共识、减少分歧,不断提高律师办理民商事案件的代理水平和司法机关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共同维护民法典权威。
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把提高认识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推动实施开展工作,在加强宣传引导中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提高法治水平。
(二)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
(四)回应群众关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注重宣传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化宣传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宣传实效。
(六)狠抓督促检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