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英才”支持计划是XX市级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遴选一批高端领军人才、拔尖骨干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给予特殊支持。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组织实施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XX英才”支持计划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统筹实施;(二)坚持条件,公平公正;(三)规范评选,动态管理;(四)协同推进,权责统一。
第三条“XX英才”支持计划人选数量规模保持相对稳定,“高端领军人才”XXX人左右,“拔尖骨干人才”XXXX人左右,“青年优秀人才”XXXX人左右。坚持一年一评,实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第四条“XX英才”支持计划重点向我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倾斜,同时兼顾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第二章人选条件
第五条“XX英才”支持计划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国籍人才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爱国奉献精神;外国籍人才要对华友好,具有良好声誉。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奋战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一线,为山西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申报当年在职在岗,以个人最突出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申报条件。
第六条“高端领军人才”的支持对象主要为全职在X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重大课题的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以及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