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优化营商条例》,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更好发展,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2021年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劲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充分发挥政策支撑作用
1.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决策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均应经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
责任股室:法治综合股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3.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汇总并公布我区区直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