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XX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2.提出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主要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具体形式、范围和时限。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及电话等形式公开内容。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互联网、党务公开栏、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公告、简报进行公开。
(二)时间要求。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2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地委关于《2012年自治区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阿地粮党[2012]1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公司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制定地区攀星制粉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以“四个覆盖”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与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公司党的工作水平。我公司目前共设四个部门:生产部、营销部、质检部、财务部,现有劳动员工42人。
公司成立了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邹世乐、支部书记。副成员:张宝、支部副书记。
组员:冯志刚(支部委员)
:刘益民(营销部经理):张军华(生产部经理):周建新(质检部经理):芦世红(财务部经理)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党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党务公开要按照宪法、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其他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凡公司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利监督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凡重大党务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公开范围及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党员、群众关注和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1、公司在工作方面做出的的重大决策、决定和决议;
2、公司党支部在任期内的目标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3公司研究和审定的重大政务事项;
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制定的重要文件等情况。
(二)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人员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