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31日晚,四中全会公报全文公布,透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点内容。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
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四中全会提出这13个“坚持和完善”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