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2022-02-2209:00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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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2月19日至3月21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含9个驻外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巡视。6月16日,省委巡视三组向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提出了4个方面整改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和驻北京办、驻上海办、驻广州办、驻深圳办党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办公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成立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各驻外办党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均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厅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负主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省委巡视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需要整改的问题细化为48项具体内容,并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厅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各处室、各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落实责任、凝聚合力,有效形成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集中整改期间,6月29日、7月29日、8月19日、9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党组4次召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跟踪督办,确保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全面认领、不打折扣,照单全收、一个不落。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办公厅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带头开展整改。7月22日,办公厅党组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代表办公厅党组作对照检查,厅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基础。办公厅各位党组成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日常督促等形式,指导协调各责任处室按照序时进度落实整改。7月26日至30日,厅领导带队赴各驻外办开展工作调研督导,了解驻外办工作运转情况及巡视整改进度,指导各驻外办切实做到真整改、改到位。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对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内容,做好分工,统筹安排;同时强化日常督促,及时跟进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答疑解惑,进行协调,确保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紧扣发展大局,以巡视整改带动各项工作提升。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贯通起来,与提升工作质量效率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当好参谋助手、强化督促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滴水穿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工作成效更好推动问题整改,积极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既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效、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把推进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立足办公厅职能定位,推动督促省发改委及相关业务部门紧密对接各地发展需求,科学有序高质量编制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同时,协同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围绕“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五促一保一防一控”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省委巡视三组反馈巡视情况后,办公厅和各驻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规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加强办公厅机关党的建设、绩效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制度藩篱进一步织密,整改成果得到有效拓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1.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动超前谋划不够到位
(1)关于“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并融入新发展格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突出“五促一保一防一控”,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检查,及时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及早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精准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制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和做好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二是立足办公厅职能定位,推动部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督促省发改委开展“六稳”“六保”情况通报会商,谋划全省集中开工项目,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支持省商务厅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平台搭建、专项行动等手段,持续打响“全闽乐购”品牌,出台系列措施促进消费。1—11月网络零售额增幅高于全国15.2个百分点,农村网络零售额居全国第3位。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4.0版,全省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效在前七大外贸省市中分别列第2位、第3位。督促省文旅厅研究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督促省文旅厅等单位梳理招商对接大企业和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好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牵头抓总的作用,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口岸疫情防控,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闽人员风险管控,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为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2)关于“2017年以来,厅党组成员牵头组织的31次调研中,未针对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居民收入等短板弱项和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开展深入调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秉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各位厅党组成员均结合调研,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二是围绕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新路等重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建议,提高服务省领导科学决策水平。督促省科技厅围绕高质量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完善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激发科技人才活力等领域开展调研,形成提高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支撑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调研报告,服务省领导科学决策。会同省工信厅、人社厅等部门,围绕强化电力供应保障、增加居民收入等主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相关对策,为省领导研究迎峰度夏电力保障及天然气价格工作提供决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实地调研了解基层财政“三保”运行、政府专项债券使用、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现场帮助企业对接申请我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协调推动省金融监管局、台港澳办等八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福建省金融领域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若干措施》,赋予台胞台企金融服务便利化等12条优惠政策。指导省台港澳办、商务厅,围绕福建在“新四通”的作为空间、祖地对台青的吸引力、提升涉台经济园区对台产业集聚功能作用研究等8个方面,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将专题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台港澳办深入调研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道路,推动出台《促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联芯、古雷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泉港国亨石化项目、泉州台投区高端镜头项目、奇美石化二期等重点台资项目取得实质进展。
2.发挥中枢机关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不够到位
(3)关于“对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加快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系统研究不深,协调推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数字经济方面。推动出台《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数字福建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推动颁布实施《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推动省发改委、数字办积极培育做大17个省级重点平台,制定出台《福建省促进电竞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打造电竞产业生态圈。推动省发改委、数字办督促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总结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推进。二是海洋经济方面。指导推动省发改委研究制定《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印发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推动省海洋渔业局印发《福建省海洋观测网规划(2021—2025年)》。三是绿色经济方面。制定《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省(含厦门)共计240个项目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建成并公布四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共计441个。督促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配套机制,形成责任体系,指导三明市制定《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
(4)关于“推动解决数字福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工作方案》,依托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能力。二是督促省数字办积极推进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整合共享,2021年新增完成71个业务系统的对接任务,实现相关政务服务办件回流。三是督促省数字办加强数据共享需求梳理,省直单位和九市一区已在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形成各自的政务数据需求清单,可通过平台实时提交需求申请。四是推动省数字办加快制定政务网络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
3.加强效能建设,督促和推动工作落深落细落实不够到位
(5)关于“‘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树得不牢,对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2021年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报送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的通知》,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纳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清单,推进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印发《2021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福建省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办法》,将推行项目工作法情况纳入察访核验范围。三是印发《关于厅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把建立“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制度,纳入办公厅绩效管理,制定工作任务清单,逐月对照梳理,及时跟踪督促;每季汇总小结,研究推动工作;每年总结评比,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纪委监委二室室组联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项监督,规范全省绩效管理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6)关于“跟踪‘六区’叠加政策落实盯得不够紧、抓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跟踪督促福州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等5家牵头单位,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落实“六区”叠加政策。二是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发函,督促梳理汇总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分别于8月、10月,会同省发改委赴平潭调研,现场察看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以及国际旅游岛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具体工作。三是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部署的6大领域26项重点任务和38项重大改革成果全面完成,生态省20周年和生态文明试验区5周年建设评估顺利完成。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模式、福林贷、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机制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四是组织开展高质量建设21世纪丝绸之路核心区工作调研,提出15条对策建议。推动制定《福建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出台《2021年度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要点》,明确2021年具体工作任务。成功举办第三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不断提升论坛品牌影响力。“丝路飞翔”“丝路投资”等一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五是推动省发改委充分发挥省支持福州新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督促落实《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督促省发改委研究制定支持福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福州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评估,指导新区科学谋划和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推动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支持福州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福州新区建设需要省级协调解决事项。督促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成功列入国家“十四五”重点支持的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六是印发《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福厦泉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的带动能力,推动落实好国务院赋予的政策措施。督促省科技厅加快发挥自创区辐射带动效应,首创设立自创区协同创新专项,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建设。督促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发挥作用,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对自创区2020年工作开展考核评估,督促福厦泉三地认真对照考评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高质量打造自创区创新高地。七是支持省商务厅发挥自贸办职能作用,调动5个专题组、3个片区主动性、创造性。总结自贸试验区挂牌6周年工作情况,起草自贸试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和“双自联动”创新举措的筛选评估。“推动两岸征信信息互通、优化信贷服务”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上报国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等6项创新举措,被推荐至全国复制推广。梳理上报扩区等13项先行先试的政策诉求,自贸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获国家外汇局支持。推出35项创新举措,全国“最佳实践案例”增至7项。实施大陆首份台商投资专项指引和107项对台先行先试举措。八是常态化开展“六区”叠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7)关于“督促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省‘十三五’规划不够,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发改委组织开展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督促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针对“十三五”规划中6个指标未完成问题,认真分析总结未达标原因。印发《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指标设置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效衔接。二是协调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建立组织实施〈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并牵头建立任务落实机制,定期督促各项分工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督促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高质量编制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与各地发展需求作充分衔接。
(8)关于“督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省委农办修改完善《2021年度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林长制列入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指导省河长办研究制定《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二是推动省环保督察办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三是协调省教育督导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教育经费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双减”工作等重大教育项目专项督导,确保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3个行动计划;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点面结合部署推动重点工作。四是发挥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作用,坚持“日协调、周调度、月评估”机制,全力以赴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推进疫苗接种,扩大疫苗接种覆盖人群,筑牢人群免疫屏障。修订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印发《福建省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8项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总结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我省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医疗“创双高”工作,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11063个、占规划设置的93%,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已全省覆盖。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等建设,出台《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五是成功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省世界遗产数量上升至全国第二位。推动省文旅厅先后与上海、云南、贵州签订文旅合作协议。出台《关于加强沿海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六是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泉港石化园区安全控制区居民搬迁、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2项整改任务,推动省环保督察办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整改,目前2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对4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跟踪指导,健全交账销号、第三方评估等长效机制,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和主体责任,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4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9)关于“驻外办信息收集、省际交流合作的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北京办党组:一是加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研究,赴各省市驻京办信息协会调研,重点了解三省市先进经验做法,收集整编有参考价值的政策资讯,报送106条关于京津冀区域创新政策举措。二是建立交流工作机制,加强对省政府驻天津、西安、山东办事处信息工作的日常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将海洋经济研究作为调研重点课题,走访调研相关部委及科研院所,借鉴山东、浙江等省份先进经验,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四是了解闽商在兄弟省市发展情况和存在困难,争取为闽商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为“闽商回归工程”添砖加瓦。五是为我省引才引智工作做好服务,推动闽籍学子返闽就业。
驻上海办党组:一是加强长三角比较研究,进一步挖掘长三角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做好重点信息专报。积极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对接,获取有价值的调研信息并结合福建的情况进行再思考、再加工。7月,以政讯专报形式报送《上海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调研与启发》,提出福建数字经济未来发展与转型的思路与建议。三是助力“闽商回归工程”,走访闽籍在沪商会、企业或参加商会会议,开展我省有关情况和政策的宣传推介,引导闽商回乡投资兴业。与省信访局、上海市信访办、省工商联等共同主办了服务民营企业“四访四通”调研座谈会,协助解决民营企业生产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是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召开福建驻沪联络机构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各兄弟省市在沪商会等,引导企业到福建投资兴业。五是推动招才引智工作。举办闽籍在沪医学专家联络会,组织闽籍医学专家返乡义诊,并与省内医疗行业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对接,推动青年优秀人才赴闽实习。
驻广州办党组:一是强化信息收集和调研能力。制定驻广州办《关于加强信息收集与调研的办法》。将数字经济与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海洋经济等,确定为2021年闽粤两省比较研究的方向,及时准确上报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二是提升招商引资引智水平,促进闽商“回归”。健全资料库,及时更新在粤闽籍重点人士、在粤闽籍商(协)会、企业名单。加强政策宣传,发挥“福建省驻广办”招商引资引智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有的放矢、精准招商。主动搭建招商桥梁,积极做好“9·8”投洽会的客商邀请工作。努力构建招商联络平台,促进招商资源共享,提高引资引智效率。三是提升为在粤闽籍企业服务意识。加强与广东省福建商会及在粤各地闽籍商会联系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引导有意向、有实力的闽籍企业到福建开展项目对接,促进“闽商回归”。
驻深圳办党组:一是准确把握信息工作方向。加强学习研究,把握省情要情和重点热点问题,准确分析信息收集报送方向。二是着力做好比较分析研究。充分挖掘深圳在科技创新、金融创新、人才聚集、先进制造、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实地调研与面对面沟通,形成调研文章《深圳港高质量发展经验对我省港口加快发展的启示》,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强化经济联络功能。已对接深圳市商务局(投资推广署)、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单位,加强与深圳乃至大湾区各知名企业,在深各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商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招商信息分析、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的推动联络工作,积极为各类企业到闽考察、投资兴业以及闽籍企业回归工程提供对接服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力度不够
1.督促推动“让企业快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力度不够
(10)关于“在兑现政府承诺、提高服务企业质量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工信厅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指导督促省工信厅完善落实《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全程跟踪、分类处置,做到有件必查、逐笔销号、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加大投诉处理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受理投诉件113件(含国务院减负办交办19件),均已按照《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处理有关规定》的相关处置程序处置完毕。
(11)关于“对中小企业的痛点难点考虑不足,面向基层的政策解读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征求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意见,总结评估前三期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发放情况、使用效果,8月26日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第四期100亿元规模的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企业诉求直达反馈机制、由“金服云”平台监测贷款审核投放情况等内容写入文件。截至目前,第四期已发放2565笔、96.66亿元,业务提交受理到批复完成的平均用时4.93个工作日。二是督促省工信厅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健全惠企政策汇集机制,开展惠企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督促省工信厅建立“政企直通车”平台惠企政策汇集发布机制,汇集发布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信息,2021年发布政策信息1200多条,同时优化政策匹配工具,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服务企业近40万家次;深入开展“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举办线上线下同步的政策宣传贯彻会,引导企业切实用足用活政策。三是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做好政策解读6项具体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解读责任,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密切跟踪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情况,督促各部门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2021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347篇,已发布政策文件解读率为100%。
2.协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改革力度不够
(12)关于“督促‘审改办’推动业务流程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省审改办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改革,印发《省直部门“第二批”集成套餐服务改革事项清单》。多次组织对办理量大、企业群众需求迫切、推进较慢的“一件事”事项进行具体协调,加快实现“线上一次办”。二是推动省审改办、数字办推广“就近办、自助办”,首批1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已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三是督促省审改办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推动更多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2021年底,已新推进5930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与2020年相比,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部门数增加了6.70%、达3742个,入驻事项增加了11.71%、达18.31万项,群众办事平均时限缩短1.03天。
3.指导推动各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力度不够
(13)关于“从第三方评估看,各地指标均值差别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省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共同提升工作小组”,赴2020年度营商环境排名较后的城市,针对薄弱指标点对点指导,加强重点整改,缩小地区间差距。二是推动省发改委组织地市学习先进地区做法,先后推出三批、54条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梳理汇总厦门18个、福州6个列入国家标杆指标的先进做法,推送各地复制推广,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共同提升。三是在厦门举办全省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场会,现场调研学习厦门市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对标先进、改善提升。四是推动实施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从营商环境日常监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督导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对标先进,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五是督促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督促各地各部门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落实各项任务。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