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司法厅网站2022-02-2209:00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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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6日至4月26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司法厅党委开展巡视,并于2021年6月16日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六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要求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符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厅党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彻底整改、严格执行,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全力以赴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巡视整改。厅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逐段逐句领会,深刻把握其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问题导向、深沉忧患意识和强烈使命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认真学习省委尹力书记在听取省委第十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对照“四个仍须”主要表现和巡视六组反馈意见,不断深化认识。通过学习,厅党委充分认识巡视是政治巡视,是对厅党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对厅党委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体检,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最有力的行动抓实巡视整改。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组长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依托政治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落实和监督。厅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协调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直接负责11个问题的整改。其他班子成员也从各自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省监狱局党委就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问题的专题报告,厅政治部就落实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报告,分别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三个清单”。各责任单位在厅党委领导和带动下,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挂图作战,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扛牢政治责任,以最有效的举措抓深巡视整改。一是细化整改措施。厅党委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巡视组反馈问题细化为118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由至少一位厅领导担任责任人。召开厅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厅党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先后组织召开8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推进工作。厅巡视整改办全程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度,每2周召开1次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对推进难度较大、进度缓慢的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协调推进,及时推动落实。三是注重统筹协调。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既整改具体问题,解决好“当下治”,又在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补短板,深化标本兼治,解决好“长久立”,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坚持依法治省推进良法善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围绕“如何全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如何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如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1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提高推进良法善治水平;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场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起草并推动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推动出台《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进一步强化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和业务指导。三是健全完善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协调召开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依法治省办年中工作推进会、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听取各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推动各协调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有效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四是认真落实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等方面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科学评估法规规章草案中主要制度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五是认真吸取有关文稿被省政府办公厅退件的教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办文流程、严格执行文稿比对制度、落实职责AB岗制度,杜绝办文错情。
2.关于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公正性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专项检查发现的“减假暂”案件公示时间不足、计分考核不规范等问题,完善“减假暂”、计分考核相关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明确优化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重新明确和规范计分考核罪犯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监狱后勤犯、生产辅助犯选用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案件公示时间要求,限制重点罪犯考核加分分值和加分情形,规范改造标兵评选条件、工种选用调整程序条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成立“减假暂”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依法处置不规范办理案件,依法依规问责处理责任民警。三是调查统计全省各监狱职务犯占后勤犯和生产辅助犯的比例情况,对比例偏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监狱综合治理成果规范监狱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罪犯违规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制度上防止出现“关系犯”情况。四是分别指导仓山监狱对一起假释案件、永安监狱对一起减刑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欠佳问题进行复核整改,对这两起案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五是全省监狱单位成立刑罚执行办案中心,推动提请减刑假释案件集中办理,实现“一案双审、交叉复核”。修订完善《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案件实质化审查机制,完善执法案件定期评查制度,明确暴力犯和恶势力犯等重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从严标准。
3.关于涉外法治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在聘仲裁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仲裁员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素质能力,提高我省仲裁机构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建立通畅的涉外仲裁员推荐通道,择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推荐30名人选。三是开展涉外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专项调研,举办全省涉外律师培训班,与厦门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涉外仲裁与司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涉外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优秀涉外律师推荐机制,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由125人增加到156人;与省贸促会、省律协共同推动建立福建省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专家库,推荐34名律师成为专家库首批专家。五是加强涉外律师业务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我省涉外律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律师开展交流,鼓励和支持我省律师事务所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执业机构。
4.关于律师队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质量。全省291家3名以上党员律师事务所单独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成立87个联合党支部,覆盖率达100%;426家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1118家律师事务所全面实现党建进章程,推动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二是下发《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宣讲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律师协会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宣讲活动;省律师协会和设区市律协惩戒委员会组建惩戒纪律宣讲团,通过巡回宣讲、专题讲座、培训授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意识;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前移警示教育关口。三是健全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通报2021年会员违规惩戒处罚情况,披露律师诚信信息34条;全年省市两级律协共接待各类投诉561件,生效处分决定67件。四是扎实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回头看”,核查问题线索310条,行政处罚律师39名、行业处分律师43名、党纪处分律师4名。五是制定《福建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程序规则(试行)》《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听证规则》《福建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认定律师执业不尽责的指导意见》等六项规则,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规范对律师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5.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吸收“智慧政法”“智慧司法”调研成果,建立信息化建设人才库,推进两批5项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制定2022年信息化具体实施项目,完成“12348福建法网”项目竣工验收、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办公无纸化系统建设,启动厅指挥中心、网络安全、网站升级改版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应用工作,完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开发,与省高院建立沟通衔接机制,自2021年9月13日起实行联网应用。截至目前,网上交换社区矫正执行案件141件、法律文书1053份。三是加快推进洛江、翔安监狱信息化一期项目施工建设,洛江监狱已启动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管网桥架铺设和前端设备安装,进入试运行阶段;翔安监狱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已经省发改委正式批复立项,正在省财政厅进行评审。
6.关于督促指导和帮助协调市县司法行政机构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县司法局机构设置、编制是由市、县编制部门决定,我们积极协调推动机构编制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市、县级复议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备的原则要求。二是向省委编办报送《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配备建议》,目前省委编办已出台省级行政复议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意见,对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也进行了有力指导。三是针对2018年机构改革重组过程中大部分市县原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未转隶到位的问题,我厅在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赴相关市县对有关情况进行再调研、再推动,进一步摸清情况,跟踪落实编制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委班子成员通过个人学习、集体研讨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学习往深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分析会,及时分析研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的工作规则》,明确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等,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制度正确执行。出台《中共福建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狱单位“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督管理内容、方式、保障等方面内容,确保“一把手”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三是开展全省监狱系统“1+X”专项督察,制定《福建省监狱系统监督工作手册》,强化干部人事、刑罚执行、狱政管理和企业经营、招标采购等“人、财、物”重点敏感领域监督。
8.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