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2022-02-2209:00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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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6日至4月26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省委编办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6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省委编办室务会议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省委巡视反馈后,省委编办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传达反馈会精神,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先后7次召开室务会议或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室务会议召集人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推进整改;室务会议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办各处(局、中心)把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全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格局。
(二)建立整改清单,细化实化措施。省委编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讨论研究,细化8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全面到位、切实可行。按照整改“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梳理制定《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度清单》《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明细清单》“两份清单”,以责任处室为单位,实行对照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序时,定期通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为严格责任追究,专门印发通知,对有关重点问题开展深入核实调查、厘清责任,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严肃处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责任落实上找差距、体制机制上找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将好的做法予以长期坚持。整改过程中,省委编办共建立完善制度19项。将巡视整改全程置于省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之下,及时请示汇报,防止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
(1)关于学深悟透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办室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明确每次室务会议第一个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委重要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室务会议专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悟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重要要求和深刻内涵,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背后的机构编制问题,找准切入点,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完成依标足额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落实中央编办要求和省委编委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按标准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截至8月30日,全省统筹编制已全部下达到公办中小学,提前实现中央编办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总量达标”的目标。三是保障公立医院用编需求。制定省属公立医院用编审核原则,为省属公立医院用好现有空编提供有力支持。四是创新教育、医疗领域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配合省教育厅研究探索公办高校人员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指导部分地区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试点,多种方式保障公办高校和医院事业发展需要。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作出总体安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重要要求,印发《福建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三年工作计划(2021-2023年)》,并有序落实。二是制定《福建省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工作办法》等4项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三是对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梳理分析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联席会议、工作专班情况,明确审核原则,提出审核意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修订《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3)关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究转变政府职能问题。结合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要求,办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各地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并形成《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若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调研报告。同时认真总结我省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意见建议。二是及时协调解决职责边界不清、越位缺位问题。针对部分领域职责分工不够明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反复沟通协调,2021年4月份以来先后明确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监管职责、渔船检验及监督管理职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职责、老龄工作职责等5个方面职责分工。三是调研分析省直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对13个省直重点部门落实“三定”规定情况开展调研,认真梳理分析各单位提出的22项意见建议,按照正在研究解决、已明确职责分工但需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和待下一轮机构改革统筹研究等类别,分别提出解决办法。四是大力推进转企改制事业单位方案落实及编制收回工作。印发《关于抓紧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建立月报制度,督促加大方案落实力度。已收回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的72.5%,剩余部分因涉及转企改制相关法定程序,将在转企改制方案实施到位后第一时间收回。五是分类推进已撤销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注销工作。针对部分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问题,专门进行通报,强化督促指导。目前巡视指出的未启动注销事业单位,均已全部启动注销法定程序。
(4)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力度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工作。办室务会议专门组织深入学习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精神和部分试点省做法,深刻领会改革目标和精神,研究下一步思路。参照试点省份精神,积极推进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改革,并推动部分市、县先行先试。全面分析省属事业单位和我省“小散弱”事业单位情况,开展改革模拟,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思路。二是有效破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难题。经深入调研分析,梳理研究,确定基层反映集中3个方面突出问题,予以重点突破。①解决相关领域执法职责边界不清问题。通过梳理编制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方式,厘清相关领域监管部门与执法机构职责边界,明晰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458项、编制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65项、编制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66项。同时积极沟通协调,明确将有关部门担负的海上相关执法职责,统一由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承担。②解决部分领域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应急领域执法机构和力量整合方案,以市县两级为主体,统筹应急救援力量。调整规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将“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并进一步调整优化其职责。支持生态环保领域进一步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力量。③解决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及保障机制问题。先后赴9个设区市、13个县(区)及部分乡镇(街道)调研,形成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围绕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限范围、队伍建设、人员待遇、执法资格考试、经费及装备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反复与有关部门及地方沟通协调,充分研究论证,形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由省政府印发;形成《福建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由省委编办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共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477项,解决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
(5)关于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系统分析梳理省委编办机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情况,收集借鉴外省编办机构编制配备情况,充分征求意见,重新制定省委编办“三定”规定,并就调整优化直属事业单位职责和机构编制提出意见。结合落实“三定”工作,优化了办内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责配置,进一步明确政策法规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中心和其他有关处室之间的职责分工。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6)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及职责。先后举办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升了网络安全、火情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关于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室务会议专门研究国家安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梳理排查办内涉及国家安全的风险隐患。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