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安委会第三季度例会上的讲话
刘国中
今天召开省安委会第三季度例会,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国庆节期间和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省安委办通报了截至9月26日的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安排了下一步工作。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煤炭生产安监局作了发言,我都赞成。下面,我再强调6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我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开展“三项攻坚”和集中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下降30.9%、30.2%),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行业看,烟花爆竹、航空运输、渔业船舶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建筑业事故“双下降”,煤矿、农机、交通建设工程、铁路运输业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从各地看,西安、宝鸡、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商洛、安康8个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延安、铜川、榆林、宝鸡下降幅度较大。咸阳、铜川、韩城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截至9月26日,全省发生较大事故19起、死亡69人,同比上升58.3%、53.3%。其中西安、渭南、榆林3市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行业占比较大。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习惯性违章仍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特别是落实不到企业、落实不到操作层,培训教育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市监管单位存在不想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问题,汉中、安康“三项攻坚”的处罚数额明显偏低,一定程度上说明监管和执法措施不过硬,宝鸡、榆林、安康、杨凌“三项攻坚”的问责曝光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大。以上这些情况说明,全省安全隐患和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较大事故多发,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逐个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举措,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精神
三季度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7月19日,总书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7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必须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一细则三清单”,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